第十六章 报道

作者:陈玉福 字数:8833 阅读:46 更新时间:2016/06/29

第十六章 报道

    “天哪,你的身材这么好呀!看看,连这里都这么白。……啧啧,看这两个东西多丰满呀!……兰宗震这小子,还算个男人吗?这么好一块肉送到嘴边……送到嘴边都不吃。……不吃好啊,留着我吃吧。……来,转过来,对……就这样!好,别动……”

    俗话说得好,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我兰宗震吃了你一碗米饭一盘红烧肉,不存在嘴软的问题,可你要是拿了人家一万元钱,是不是你手中的笔杆子会软呢?甚至会秃呢?

    兰宗震打开信封后,里边根本不是什么资料,而是几张几天前的《兰河日报》,报纸中间夹着1万元崭新的人民币。

    兰宗震看着这一沓子钱,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很不是个滋味:他们这是要干什么?狗咬球市场取缔的事,区上早就作为1号议案,交有关部门落实了。再过几天,狗咬球市场就不复存在了,就是说,在市场这一块,已经没有任何问题了。那么,十条山街道真的是想和我交朋友吗?交朋友的目的何在?动机何在?仅仅是因为让你今后多多关照十条山街道吗?

    十条山宾馆所在地是支木街道的地盘,座落在狗咬球市场的北边、一帆风顺的斜对面。十条山街道跟我交朋友大概是因为这件事吧,市场撤销了,这块地方肯定是支木街道的了。没有了市场,你还管个什么?如果借此东风,支木街道要收十条山宾馆的地盘怎么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恐怕十条山街道巴结你,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

    俗话说的好,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软。我兰宗震吃了你一碗米饭一盘红烧肉,不存在嘴软的问题,可你要是拿了人家1万元钱,是不是你手中的笔杆子会软呢?甚至会秃呢?

    苏兰芳知道了肯定跟你没完,苏兰芳父亲省委书记苏清林知道了,那更是了不得!

    兰宗震心说,我吃喝关过去了,美女关也过去了,难道就过不去金钱关吗?不!在我兰宗震面前,一切关口都能过去的!对!这就是我兰宗震!

    想到这里,他拨钱一中的手机,关机!

    再拨办公室的电话,不在!

    就在这时,值班总编的电话来了:“出去大半天了,下午下班前一定要赶回来,列席编前会。”

    兰宗震说:“总编,我正要找你哩,有事要向你汇报。”

    “回来说吧。好不好?”

    “那好吧,回来见!”

    要是平时,兰宗震会乘公交车回报社的,可今天,他破例打了一辆的。因为心里有事,所以,街景如何、行人怎么样、车辆怎么会车,兰宗震一点都没有关心。很快,《兰河晚报》办公楼到了。

    下车付过钱后,他三步并成两步,冲进了电梯间,又一路上升,来到了总编办公的十楼。走出电梯时,同事小赵先告诉他,你女朋友打电话找你了。

    兰宗震点头致谢后,风风火火冲进了总编办。

    三位老总正在商量工作,见兰宗震门都没敲就闯进来了,知道有重大新闻了,都抬头说的说,问的问。

    咋了,出啥大事了?

    先坐下,喝口水再说。

    老总给兰宗震倒了一杯纯净水,兰宗震也不客气,咕噜噜噜,一饮而尽。

    老总拍拍他的肩头:“说吧,什么事?”

    “钱一中在材料里装了一万元钱,等我发现后,就找不着人了。请示一下老总们,我该怎么办?”

    总编拿起桌子上的一幅字,打开让兰宗震看:“看看,这是什么?”

    兰宗震一看,是副省长王东山的书法条幅:“赠《兰河晚报》社党的喉舌”。

    总编笑着说:“这是今早上钱一中接你前送来的。”

    “党的喉舌,这话好呀,王副省长是肯定咱们的工作呀!”兰宗震不加分析地说:“这好事啊!”

    老总们笑了。

    “有什么不对吗?”兰宗震一脸的不解。

    总编说:“问题是它是钱一中送来的,同时,钱一中还说,王副省长说了,让报社多宣传十条山街道呢!”

    兰宗震还是满脸的疑惑,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万元钱,交到了总编的手里……

    总编们真心实意地称赞了兰宗震一番,最后,总编告诉他,鉴于兰宗震在新闻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经社委会研究,决定奖励兰宗震一套房子,希望他在获得全国新闻奖的基础上,再接再励,永攀高峰。

    入冬以来,兰河的天气一直是阴沉沉的,天空中是厚厚的低垂的灰黄色的浊云。兰宗震的心情也跟天气一样,沉重极了。全没有一种乔迁新居的喜悦心情,反倒多了一分忧虑。他的心,一直被狗咬球市场牵动着。三个多月过去了,这个全市人民关注的市场,还没有被清退。

    “总编!”在值班总编办公室,兰宗震焦虑地说:“区上也去了,领导们不是扯皮就是推诿,我看这个市场是取缔不了了。”

    总编过去锁上了门,转过身来对兰宗震说:“有个办法。”

    “什么办法?”

    “只是你又得受累了。”

    兰宗震急切地说:“只要有办法把这个市场取缔掉,我就是吃点苦受点罪,也甘心了!”

    “你多采访几个单位,写一篇调查报告。”

    “写了也白写,你又不发!”

    “谁说的?……你拿着报告去找新来的冉市长,让他签个字,我们和日报同时发!”

    “真的?”

    “真的。”

    两天后,《兰河日报》、《兰河晚报》发出了兰宗震写的调查报告。《兰河日报》的报告短一点,《兰河晚报》则整整发了一个专版。

    下面是发在《日报》上的调查报告。

    狗咬球市场症结在哪里?

    晚报记者兰宗震

    十条山街道办事处:市场是我们争取来的

    12月17日下午,十条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钱一中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狗咬球市场是1987年由区政府、区工商局批准设立的。当初有四五十个摊点,现在有213个摊点,这个市场有40多个下岗职工和其他人员经营小百货、饮食蔬菜等,解决了周围居民生活难的问题。

    市场设立后一直由十条山工商所管理,直到2001年下半年,根据区上关于对所管市场实行管办脱钩的精神,兰河市工商局城关分局十条山工商所对狗咬球交易点向兰河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进行了移交。市场管理中心接管两个月后,深感市场规模小、经济效益不佳,退出了对该交易点的管理。这期间支木街道办主任何首琪到狗咬球交易点和十条山工商所进行了调查了解,在考察了lO个月后觉得无利可图、管理难度大后,便采取了放弃的态度。直到2002年8月,该交易点还属于因无人管理由工商们代管的状态,十条山街道获此信息后,向兰河市市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了管理狗咬球交易点的申请,经批准同意,于2002年8月28日正式接管了该交易点。接管后,我们花了很大的力气,但作为马路市场在管理上也有缺陷,对于媒体的监督我们非常感谢,虚心接受。钱副主任还告诉记者,区政府56号文件《关于整顿规范和清退马路市场的实施意见》中要求整顿规范的时间截止为今年10月31日,狗咬球市场没有列在清退之内,清退的时间为3到5年,不是取缔的对象。狗咬球市场是有市场登记证的,11月4日区经贸委和区工商局验收达标。界牌以外50米内的乱摆摊设点我们也清理过,后来由交警、市容管理部门管理。

    今后我们将在原有的管理基础上,做到市场不散、管理不断的长效管理,能要求到什么程度就管理到什么程度,阻止蔓延,市场内的堵塞问题我们正在逐步解决。

    支木街道办事处:市场应该由我们来管理

    12月18日上午,支木街道办事处何首琪主任接受采访时说:“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这个市场归我们支木街道办管理。因为种种‘说不清’的原因,给十条山街道办管理。我支木街道办再难,也不可能把这么个小小的市场让给十条山街道办管理,对不对?”

    何首其主任接着说;“我们一定能管好自己辖区内的事情,包括狗咬球市场在内。”

    当记者问及区政府56号文件规定的界牌处退50米是怎么回事?你们是怎么执行的?何首其解释说:界牌处50米就是从大街路界牌处,往市场里退50米。拿狗咬球市场来说,就是从巷口子到省地税局大门口,正好50米,这50米内的小摊小贩们应该全部清退。”

    何首其主任说:“我们还多次向区上反映过,人大会上也提出过,但就是没有得到解决。”

    有关单位和市民:市场弊大于利,应该取缔

    12月17日中午,记者采访了省地税局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这位负责同志说,狗咬球市场太不像话了,堵了我们的大门不说,还影响了咱们兰河的市容。我们的部分客人都在兰河一帆风顺海鲜酒店吃饭,不少客人反映,如此漂亮的酒店下面,摆这么多烟雾缭绕的小市场,小买卖挤掉了大生意不说,还影响了兰河的投资环境。

    12月1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兰河一帆风顺海鲜大酒店的负责人。他说,媒体曝光狗咬球市场的新闻我们看到了,我们兰河一帆风顺大酒店做为外来企业,首先感到高兴。这个市场,我们认为是弊大利少。首先,来我们店里吃饭的外地客人不在少数,这个地方也算兰河市的一个窗口了。我经常听客人们议论这个市场,他们都说,好心情都让无处停车、乌烟瘴气的市场给破坏了……。我们认为,这个市场应该取缔。当然了,我们做为外来企业,也得体谅政府和下岗职工的难处。如果这个市场按区政府56号文件精神后退了50米,这50米内的全部下岗工人,我们酒店负责安排工作。另外,十条山街道办由此少收的管理费我们酒店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直到市场清退完毕。

    人大代表的呼声:市场应由属地街道办管理

    在今年9月的区人代会上,苏兰芳、祁永毅、席国安、秦立俊等12位代表就狗咬球市场归属问题,向大会提交了议案。下面是部分人大代表对此事的看法。

    祁永毅代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医院政委):所谓区域管理,就是这一块地是你的你就管,不是你的你就不能管。一个小小的市场,中间涵盖的内容是方方面面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等,都要管。我认为狗咬球市场应该还给人家支木街道办管理。十条山街道办和支木街道办两家可以坐下来协商一下不就解决了吗?干吗非要上级拍板定案呢?

    秦立俊代表(支木街道办派出所所长):十条山街道办管我们辖区的市场有好多不便,就拿治安管理来讲,案件发生了,我们得管,而十条山街道办也管,好些问题无法协调。我们认为,他们收费,让我们管理,不合适。

    区委办:计划明年清退市场

    12月17目,记者专程到城关区区委办公室采访。区上有关领导非常重视此事,并答应次日给予答复。昨日,记者与城关区的有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说,让该区委办章主任解答。章主任在电话中告诉记者,11月12日,由城关区副区长梁培成召集城建、工商、街道等单位专门就狗咬球市场的问题召开了会议。这个市场经过区经贸委、区工商验收已达标。按照“建一退一”的原则,这个市场列在明年清退。附近的单位有意见,我们也要求市场和沿街单位搞好关系,一方面解决群众吃菜难的问题;一方面解决附近单位和居民出行难的问题。界牌50米以内应该全部取缔。

    下面是发在《兰河晚报》的调查报告。

    狗咬球市场占道症结何在?

    晚报记者兰宗震

    编者按:自本报12日16日刊发《狗咬球市场仍难取缔》一文后,引起了政府、市场附近单位及居民的极大关注。人代会后,本报陆续接到了针对狗咬球市场管理、规范、归属等问题的许多热线电话。困扰狗咬球市场的症结到底何在?为此记者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详细调查。在调查中,各单位和周边居民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公安消防法规: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批必须予以取缔

    12月17日下午,记者来到了省公安消防总队,就狗咬球市场的消防通道问题采访了防火部副处长黎星辉和助理工程师王子一。

    李副处长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明确指出,集贸市场开市必须经过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比如你们说的这个狗咬球马路市场,必须进行消防通道的防火审核,还要每年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年检,否则,这个市场就有问题。

    李副处长当即拨通了十条山街道办钱一中副主任的电话:请问,狗咬球市场是否办理过消防防火有关手续?钱副主任答复,因为这个市场是工商所交给我们的,有没有到公安消防部门办手续,你问工商所吧。

    李副处长按钱副主任提供的电话号码把电话打到了十条山工商所,一个姓杨的所长说,这个市场归十条山街道办管,因为市场交给他们了,你问他们吧。

    李副处长拿出了公安部《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对记者说,根据这个《办法》,为了对市场中的单位和市民负责,市场必须办理消防年检手续,这样做的目的是有备无患,真正把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放在工作的第一位。既然狗咬球市场是十条山街道办的,那么按《办法》要求,这个市场的消防负责人就是办事处的主任。既然钱副主任都不知道防火和消防通道这一说,说明这个市场就有问题。按《办法》要求,有火灾隐患的市场,必须予以取缔。

    采访结束时,助理工程师王子一送给记者一本《集贸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他告诉记者:消防法规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室外集贸市场决不能堵塞消防通道。就是说市场的道路必须24小时畅通无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无独有偶,就在记者采访省公安消防总队的当天,城关区刘面滩发生了火灾,造成了四人惨死的后果,有一半是因为消防道路只有两米多宽,消防车辆无法通过造成的。

    支木中心学校:这个市场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12月18日早上,记者前往城关区支木中心学校采访。李天成校长告诉记者,中午、下午上下班高峰时,学校师生过马路市场成了负担。十分钟的路程,40分钟都过不去,一不小心,不是老师丢了钱包就是学生丢了东西。有时,学校拉运东西,还得给他们送烟、送钱,“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路上过,留下买路财”,否则,就是不让你过。这个市场,已经成了我们学校的一大公害了。采访结束时,李校长心急如焚地说,如果学校或者是附近的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车开不进来,后果不堪设想啊!

    十条山街道办事处:我们管理是经批准同意的

    (内容同《兰河日报》略)

    支木巷街道办事处:狗咬球市场是支木街道的地盘就该由我们来管

    (内容同《兰河日报》略)

    采访其它单位、辖区居民、人大代表(内容同《兰河日报》略)

    总编前脚走进办公室,后脚电话铃就响了。

    总编接了电话:“你好!兰河晚报。”

    对方是十条山街道办副主任,虽然他改讲了普通话,但总编一下子就听出来了。没想到钱一中是这样自报家门的:“我是王副省长秘书尤佳绩,请问你们日报,尤其是晚报,关于狗咬球市场,到底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总编装聋作哑,表示不明白对方的提问。

    “王副省长托十条山街道办给你送的字,你收到了没有?”

    “收到了,是王副省长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呀!”

    “你错了。王副省长的意思是,再不能登这样的文章。怎么,十条山街道办那位主任没告诉你?”

    “他好像说了这个意思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登?”

    “日、晚报是市委的机关报,做为我本人,我是一名共产党员,首先得听市委、市政府的招呼。同时,我们的新闻调查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的,而且见报前也还是做了部分删节的!”

    “这么说是市上领导打过招呼了?”

    “请问尤佳绩同志!”总编故意加重了语气:“这有什么不对吗?”

    假尤佳绩沉默了至少有十秒钟:“那好吧,再见!”

    整个上午,总编接到的几十个电话中,90%以上的电话都跟兰宗震的新闻调查有关。总编感觉到,这次发出的稿子的的确确是捅了马蜂窝了。

    中午下班前,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几位同志来到了总编办公室。领头的是反贪局顾科长。顾科长出示证件后,对总编说:“你们的记者兰宗震,涉嫌受贿,请你通知他过来,跟我们走一趟!”

    总编打电话给兰宗震,让他马上到总编办来。兰宗震兴冲冲地敲门进来了,顾科长问:“你是兰宗震?”

    “我是兰宗震。”

    顾科长对总编说:“对不起,总编,我们先走一步。”

    “慢!”总编问顾科长:“是不是有人举报他受贿一万元?”

    “你怎么知道?”

    “兰宗震同志早就把这钱交到报社了,是十条山街道办副主任钱一中向他行贿的。”

    “是吗?”顾科长说:“钱在你这吗?”

    “钱在财务,我让他们送过来。”总编拨通了财务的电话:“把十条山街道办送小兰的钱送到我办公室来!”

    顾科长们这才坐下了,兰宗震也坐在了总编板台的一边。

    财务小吴把一个装钱的信封给了总编,总编又把它交到了顾科长的手上。顾科长见上面写着某月某日兰宗震交来十条山街道办副主任钱一中送的现金一万元整。

    顾科长让助手点完了钱,给总编填写了封扣压清单:“总编、兰记者,对不起!我们不打扰了。”

    兰宗震代总编送走了顾科长等,回到自己办公室门口时,区公安局刑警队汪队长等三人过来了。

    “汪队长,怎么有空到我这来了?”兰宗震认识汪队长,便主动打招呼:“请进!这是我办公室。”

    汪队长悄悄说:“下楼,有事!”

    兰宗震满腹狐疑地跟着汪队长走进了电梯。汪队长说:“给你个面子,跟我们走!到车上给你戴手铐。”

    “汪队长,错了吧?我怎么了?”

    “别说话,到队上你再说!”

    到一楼了,汪队长把兰宗震请上了警车。车子开出大门后,汪队长给他戴上了手铐。

    “汪队长,你们绝对弄错了!我没有干过什么坏事呀!”

    “既然咱们是熟人,我就告诉你。十条山宾馆一个叫燕子的服务员告你强奸她,人证、物证俱在,你说,我们扣你扣错了吗?”

    “我没有强奸她!十条山街道办副主任钱一中可以为我做证!”

    “钱一中会为你作证吗?”汪队长冷笑说:“要不是他,我们还不来请你哩!这话就到此为止吧!”

    是啊,钱一中能为你兰宗震作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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