笞二百系笞一百之误

作者:鲁迅 字数:570 阅读:37 更新时间:2016/07/03

笞二百系笞一百之误

记者先生(2):

  我在《又是古已有之》里,说宋朝禁止做诗,“违者笞一百”,(3)今天看见副刊,却是“笞二百”,不知是我之笔误,抑记者先生校者先生手民(4)先生嫌其轻而改之欤?

  但当时确乎只打一百,即将两手之指数,以十乘之。现在若加到二百,则既违大宋宽厚之心,又给诗人加倍之痛,所关实非浅鲜,——虽然已经是宋朝的事,但尚希立予更正为幸。

  某生者鞠躬。九月二十九日。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四年十月二日《晨报副刊》。(2)记者先生指孙伏园。

  (3)关于宋朝禁止做诗,违者笞一百的故事,见宋代叶梦得《石林避暑录话》卷三:“政和间,大臣有不能为诗者,因建言诗为元皊学术,不可行。李彦章为御史,承望风旨,……请为科禁。……何丞相伯通适领修敕令,因为科云:‘诸士庶习传诗赋者杖一百’。”(4)手民指排字工人。

  • 首页
    返回首页
  • 栏目
    栏目
  • 设置
    设置
  • 夜间
  • 日间

设置

阅读背景
正文字体
  • 宋体
  • 黑体
  • 微软雅黑
  • 楷体
文字大小
A-
14
A+
页面宽度
  • 640
  • 800
  • 960
  • 1280
上一篇:补救世道文件四种 下一篇:寸铁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