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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作者: 字数:15415 更新时间:2016/08/17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1)

1979年10月5日,《哥伦布市快报》有如下的报导:

高阶警官催促尽速迁移威廉.密里根──鲁罗勃报导

由于州立心理健康局高阶官员的调停,多重分裂人格的强暴犯威廉.密里根在周四火速迁移至州立利玛医院,那儿有最严密的安全设施。

据说迁移的命令直接来自俄亥俄州心理健康局与心理障碍组织哥伦布总部,他们在周三打了数通电话到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威廉.密里根已在该单位接受治疗十个月。

消息来源指出,心理健康局局长提摩西.马瑞兹至少打过数通电话……

两位州议员──代表哥伦布市的司琴纳与雅典市的鲍尔则不断抱怨对强暴犯的惩罚太轻。

周四,司琴纳与鲍尔两位议员均赞赏将成廉.密里根转到利玛监狱的决定,但鲍尔加了一句:“为什么这项决定拖得如此久?"

司琴纳则说他将继续密切注意密里根这件案子的发展,直到他对社会没有任何威胁为止。

在比利转移后次日,兰开斯特民事法庭杰克森法官针对“葛雷西药房"抢案取消有罪抗辩的申请,做了如下的判决:

关于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精神异常之举证责任,本庭判定由被告负责提出……在经过小心分析所有证据之后,本庭不认定1975年3月27日威廉.密里根为精神异常、无法协助自己辩护、无法理解起诉内容、无法进行有罪答辩之证据。因此,针对威廉.密里根提出因不当判决而要求取消有罪答辩之申诉,本庭予以驳回。

戈爱兰向俄亥俄第四巡回上诉法庭申请上诉,上诉理由是杰克森法官未适当考量佐证的重要资料──由四位著名的合格精神科医师与一位心理学家所提出的研究报告,而只采信布朗医师一人的证词。同时,他也向俄亥俄利玛市亚伦地方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理由是他的当事人在没有机会与律师讨论之下,未经适当作业程序而径被移至比以往更受限制的场所。

*****

(2)

一星期后,亚伦地方法院审理威廉.密里根转回雅典市的申请,这是作家第一次看见比利被手铐铐住。那是《老师》,《老师》腼腆地笑着。

在房间里,《老师》与戈爱兰律师、作家谈到过去几周来在利玛医院所接受的治疗,临床主任林德纳医师诊断比利的病症为假性精神病质性精神分裂症,他开出的药方是Stelazine,此一药物与Thorazine属同类药物;服下此药之后,会使人格的分裂更加严重。

他们持续谈论,直到法警通知他们裁判会议即将开始为止。戈爱兰律师与比利要求作家与他们同坐,对面坐的是检察总长毕大卫与他的证人林德纳医师。削瘦的林医师有一张皱缩的脸庞,戴着一副金边眼镜,并且蓄着范大克式胡子。他望着对面的比利,脸上挂着一丝冷笑。

会议经过律师与仲裁官长时间的讨论,最后仲裁官作下决定──纯粹出于法律的规定,无须作证──由于琼斯法官判定适合治疗的地点是利玛医院,而且由于在十一月底之前,威廉.密里根有权在九十天内的审查期间提出证据,而公听会也将择期另议;因此,在六周内,不论威廉.密里根是否仍然心智不健全,或是仍然安置在利玛医院内,法院将不会做出任何决定。

《老师》在庭中发言:“我知道在重新开始治疗前,我必须等待,而且在过去两年当中我的医师们曾经告诉过我:“你必须向那些愿意帮助你的人要求协助,必须完全信任你的医师、精神科医师以及治疗小组。"我只是希望法院能尽快协助我,适当地恢复我的治疗作业。"

“密里根先生,"仲裁官说道:“对于你的发言,我有一些意见。我想你提出了一项不正确的事实,你认为在州立利玛医院无法接受治疗。"

“这个嘛,"比利说,眼睛直视林德纳医师,“你必须要求得到治疗,而且在接受之前要求别人的帮助;因此必须信任那个人。我不认识这些医师,而且我也不信任他们对我说的话。那些医师曾说过,他们不相信我得的病症,因此如果要我再回去那个不会治疗我的地方,这会让我害怕的不得了。我想我的确需要接受治疗,而且是正确的治疗。但我在利玛的医师已经清楚地说明,他们并不相信多重人格这回事。"

“那是医学上的问题,"仲裁官说:“今天我们不准备讨论这项议题。尽管如此,你的意见可以在公听会上提出,到时候会慎重考虑利玛医院是不是合适的地方。"

公听会后,作家与戈爱兰前往利玛医院探望比利。他们穿过金属侦测器,皮箱也同样经过彻底搜查,通过两重铁条门,然后在一名人员的护送下进入会客室。没多久,一位守卫带比利进来。他仍然是《老师》。在两个小时的探望中,他告诉作家有关在雅典医院引起调查的强暴案件经过,同时也描述搬来利玛医院的过程。

“有天晚上,两个女孩坐在大厅里,她们谈着为何没有工作、没有钱,我为她们感到难过。我想我真的是太天真了,因此告诉她们,如果愿意为我散发贴纸的话,我会付她们薪水。她们发出去一半贴纸时,我就付给她们报酬。"

“四天后的下午,她们不见了,她们想把赚来的钱花光,所以就到酒店买了瓶兰姆酒。"

“我被限制在病房中不得外出,只有在护理人员的伴随之下或是别的病患被允许出外散步时,才可能在医师的同意下外出。后来,霍斯顿与我一同外出,凯莎琳记下我们外出的时间。她说我们不能待在外面超过八分钟或九分钟。我们只是在病房外逛着。在外面时,我觉得很不安,当时我的人格正在分裂。"

“是谁出来的?"作家问。

“是丹尼,那时霍斯顿很关心我──他不知道我是如何组成的,他不知道我的问题是什么。当我们散步的时候,听见女孩们在那儿叫霍斯顿,她们也叫我“比利"。她们站起来走近我们,我发现她们已醉得很厉害。我想其中一瓶是百事可乐,里面换成酒了。我们闻到她们全身都是酒味。"

《老师》说,其中一位女孩知道他是丹尼,而不是比利。她们靠向霍斯顿说:“让那个无聊的人回去吧!你加入我们。"

霍斯顿告诉她们这是不可以的,但就在他们脱身之前,一位女孩吐了霍斯顿一身,部份则溅上丹尼的裤子。

丹尼往后跳了一步,只觉十分恶心,同时用手遮住脸部。霍斯顿大声咀咒她们,然后跟丹尼调头走回病房,女孩们则在后面嘻笑怒骂跟着走了段路。后来,她们朝砖石路走向墓地去了。

《老师》说,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他不太确定霍斯顿的事,但他绝没动她们。

在利玛医院的八天好象地狱一般,他说:“我要把这儿发生的事写下来,我会寄给你。"

探访结束时,《老师》走过金属侦侧器,这是为了检查来访者是否留下违禁品或其他物品而设的。他转身挥手告别,“十一月底见,就是下次的公听会,但在这段期间里我会写信给你。"

作家试着要与林德纳医师谈谈,但电话那头的反应却充满了敌意。“我相信就治疗层面而言,媒体的公开是不适宜的。"

“我们并不像他们那样大肆渲染公开。"作家说。

“我不想再谈了。"林德纳说完后将电话挂断。在十一月公听会之前,作家有机会加入参观利玛医院设施的团体视察,虽然申请之初得到核准,但就在参观日期的前一天,他接到了一通电话,告诉他说林德纳医师以及安全部主管何巴达取消了他的申请,而且安全部门说他们被告知作家将永远禁止进入利玛医院。

作家询问原因时,检察总长毕大卫说,医院主管们怀疑作家为威廉.密里根携带毒品,后来这项理由又更改为“对于治疗不利"。

*****

(3)

11月30日的天气很寒冷,大地披上初雪。利玛市的亚伦地方法院是一幢古老的建筑。虽然第三法庭大到可以容纳五十人,但大多数的椅子是空的。这次的公听会不对大众与媒体开放,因此电视台记者就在法庭外守候。

《老师》戴着手铐坐在两位律师的中间。除了律师之外,只有桃乐丝、戴摩与作家被允许出席作为公听会的旁观员。同时出席的还有富兰克林郡的欧杰士助理检察官、来自俄亥俄州假释局的代表詹威廉,以及哥伦布市西南心理复健中心的律师韩安先生。

金大卫法官有张修饰得干净俐落的脸,是位相貌堂堂、五官分明的年轻人。他审阅1978年12月4日公听会的记录:当时比利是以精神异常的理由获判无罪,另外还有其他多次公听会的记录直到现在,时间前后约有一年之久。

毕大卫检察总长请求隔离证人,结果获得核准。汤普森律师申请由于迁移至利玛医院作业上的瑕疵,因此要求将当事人迁回雅典医院。这项请求遭到驳回。

上述申请案审理完毕之后,公听会正式开始。

第一位州政府的证人是六十五岁的麦弗德精神科医师,矮胖的身材穿著宽大的毛衣及裤子。他摇摇摆摆从毕大卫身旁走到证人席上(他同时也是州政府专门技术顾问)。麦弗德医师作证说,他曾见过威廉.密里根两次,第一次时间很短,是在1979年10月24日,当时病人已转至利玛医院由他负责照料;第二次是10月30日,当时是为了审查他的治疗计划。同时,今天早晨在公听会之前,他被允许观察威廉.密里根半个小时,以确认一个月来是否有任何改变。根据医院记录,麦弗德医师说他曾判断威廉.密里根的病症是人格障碍,也就是说他具有反社会倾向,而且是由于精神性神经症式的焦躁所带来的沮丧与分裂的特性让他痛苦不堪。

毕大卫有张娃娃脸和一头卷发,他开口问他的证人:“今天他与一个月前是否完全相同?"

“是的,"麦弗德说道:“他只是精神有病而已。"

“他的症状是什么?"

“他的行为让人无法接受,"麦弗德说,眼睛盯着比利,“他是个罪犯,被控强暴与抢劫的罪名,他对社会不满,处罚对他们而言并不能起什么作用。"麦弗德还说,他也曾考虑多重人格的病症,但是在比利身上,他并未发现任何征兆。因此,在回答毕大卫的问题时,他认为比利有高度自杀的倾向,而且是个危险人物。

“这病人没有进展,"麦弗德说:“他傲慢而且不合作,相当自我。"当毕大卫问他如何治疗该病患时,麦弗德的回答是:“技巧性的忽视。"

麦医师说他曾开了五毫克的Stelazine处方,并无任何不良影响,但也未见任何良性效果,因此他停止使用抗精神药物。他告诉庭上,依据他个人的意见,比利需要的是最大安全的防护设施,而利玛医院则是俄亥俄州最好的地方。

在汤普森以及戈爱兰的交叉询问之下,麦医师说他拒绝做出多重人格判断的原因是,他未曾见到相关的症状。他自己本人并未接受第二版《精神障碍的诊断与统计手册》(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中对于多重人格所下的定义。麦医师说道:“我拒绝考虑他是多重人格分裂的病状,就好象我说他没有梅毒一样,因为在他的血液检验报告中,它并不存在。"

“你见到了什么样的征兆?"汤普森问。

“生气、恐惧。凡事若不依当事人所想的进行时,他就会发怒,他的行为非常冲动。"

汤普森皱着眉头,“你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生气或情绪陷入低潮时,就是精神上有病啰?"

“是的。"

“每个人不都会有生气和情绪陷入低潮的时候吗?"

麦弗德张望法庭四周,耸耸肩说:“每个人在精神上都有病。"

汤普森盯着证人,然后在笔记本上写了一些字。“比利是否相信你?"

“不相信。"

“如果由他相信的人来为他治疗的话,他的进展是否会比较好?"

“是的。"

“庭上,我对这位证人已经没有其他问题了。"

公听会进行到中场休息之前,戈爱兰提出三天前由郭医师所提出的证言。戈爱兰希望在他传唤其他证人──乔哈丁、柯丝薇医师以及谭如茜之前,能将郭大卫医师的证言列入记录。

在证言当中,汤普森律师询问郭大卫医师有关多重人格者最好的治疗方法。他问:“医师,你能否告诉我,对于一位被判断是多重人格的病人,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什么?"

郭医生依记事本念出来,包括他在11月19日写给戈兰爱律师的信,非常详尽的提出回答:

对于任何一位多重人格病患的治疗,主治医师必须是心理健康方面的专家,而且最好是能符合下述各项条件的精神科医生:

第一:他(或她)必须接受病患有此病症的事实,绝不可由不相信的人来负责。

第二:如果精神科医师本人并无经验,但只要愿意的话,可以在另一位有经验的医师襄助下治疗病患。

第三:他必须有催眠技巧,作为治疗方法的一种辅助,虽然不是必要的,但最好能够具备。

第四:他必须读过许多有关此项病症主题的文献书籍,同时还必须不断进修。

第五:他必须要有几乎无休止的耐心、忍耐以及执着,治疗此类病患需花很长的时间、耗费体力而且困难度极高。

目前有经验的医师在处理被认为是多重人格病患时,他们采取的治疗方法有下列几项原则:

第一:必须找出并认定所有的人格。

第二:必须确认这些人格存在的原由。

第三:接下来,医师要对所有人格予以治疗,期望能加以改变。

第四:医师必须专注在那些被找到的正面人格上,并加以辨认,然后在其他变化人格中试着找到某种妥协性,尤其针对可能会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威胁的人格,就显得非常重要。

第五:病患自己必须完全知道问题的性质及范围,必须透过治疗得到帮助,俾能产生正面的解决。换言之,病患必须知道治疗的程序,而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医疗。

第六:必须避免采用抗精神药物,因为我们知道,这种药物会对患者人格产生人格分裂,再加上副作用对治疗也有不利的影响。

以上只是多重人格治疗上的部份问题,并非是所有治疗过程的完整描述。

证言更继续深入探讨类似的相关基准。

当毕大卫在进行交叉质询时,他暗示这是否就是治疗多重人格的最理想条件,郭医师则尖锐地回答:“先生,你这么问是不对的,我从未说过这些基本条件是最理想的;我甚至会说,那些只是最低要求。或许这对第一次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医师而言,这就是全部。否则最好就让病患独处,要不就是不要随便治疗他。"

吃过中饭后,当比利再被带回法庭时,他已换了一件衬衫。作家怀疑《老师》已经消失了。

戈爱兰和汤普森要求传唤乔哈丁医师到证人席上。在他简短介绍自己参与比利的案件之后,他向庭上表示,他仍认为雅典医师是最适合比利治疗的场所。

“乔医师,"在交叉询问时,毕大卫问道:“多重人格的案例是否很罕见?"

“是的。"

“我们每个人内心该不会也都有其他人格的存在吧?"

“两者不同之处在于记忆丧失。"乔哈丁说道。

“要如何证明记忆丧失?可能做假吗?"

“我们一直都非常小心,"乔哈丁说:“我们不断调查,而且是用持疑的态度去看待,他的确有记忆丧失的现象,并未做假。"

“乔医生,"此时由戈爱兰质问,“你是否曾以病历和其他医院的记录作为诊疗的依据?"

“是的,任何能找到的资料我都会参考使用。"

“你是否认为一位精神科医师必须使用过去的记录以及其他医师的意见作为治疗的根据?"

“我认为那绝对是很重要的事。"

当乔哈丁看见戈爱兰律师出示郭医师所写关于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医师应具备的资格时,他告诉庭上,他认为那是一份完美的意见,而且同意那是最起码的基本条件。

接下来,出庭作证的是谭如茜博士。她作证说,在比利接受审判前,她几乎每天与他在一起,并且曾为他做过几次的智力测验。

“测验的结果如何?"戈爱兰问。

“其中两个人的智商是六十八到七十,有一个人是一般水准,另外一个人则非常优秀──智商是一百三十。"

“这可能吗?"毕大卫问:“这些智力测验的商数一定是假的!"

“绝对不假!"谭博士的话中带着怒气,“我绝不怀疑测验的真实性!"

柯丝薇医师出来作证,说她与谭如茜博士、吴可妮博士以及乔哈丁医师,分别参与治疗过比利的病症。她曾在今年四月、六月以及七月见过比利,认为他仍然处于人格分裂的状态。

“如果有其他问题时该怎么办?"毕大卫质问。

“首先要治疗的是多重人格,"柯医师说:“他或许有其他精神方面的问题──不同人格或许有不同的病症──但整体性的病症应先予以治疗。"

“你认为他在雅典医院接受的治疗正确吗?"

“是的。"

戈爱兰将郭大卫医师的文件递给柯丝薇看,她点头说那是最低的要求条件。

当证人供述证词后,获准留在法庭内聆听会议的进行。

在他一生中这是他第一次的经验。当天下午三点三十分,比利获准为自己作证。

由于戴手铐,他必须吃力的将左手放在圣经上,将右手举起。当他弯下腰试着这么做时,只见他面带微笑宣誓。宣誓之后便坐下来,抬头看着法官。

“威廉.密里根先生,"金大卫法官说:“虽然你有权参加这次的公听会,但你也有权保持沉默,无须回答提出的问题。"

比利点点头。

戈爱兰开始用低柔而且确定的态度直接询问:“比利,你是否还记得10月12日在法庭上说过的话?"

“是的,我记得。"

“我想问你有关在利玛医院接受治疗一事。你是否接受过催眠治疗?"

“没有。"

“群体治疗?"

“没有。"

“音乐治疗?"

比利看着法官,“他们带我们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架钢琴,我们被要求坐在那儿,房里没有医师。我们只是坐在那儿好几个小时。"

“你对麦弗德医师有任何信心吗?"戈爱兰问题。

“没有,他开Stelazine给我服用,那种药让我混混沌沌的。"

“你如何描述自己受到的治疗?"

“当我到达那儿时,被送进廿二号病房,一位医师对我非常粗鲁,我就去睡了。"

“比利,你什么时候才知道自己有多重人格的现象?"

“哈丁医院。但是,直到我在雅典心理健康中心看到录影带,我才真正知道。"

“比利,你认为这种现象为什么会发生?"

“因为我继父对我做过的事。我不想当自己,我不想当威廉.密里根。"

“当你转换成了另一种人格时,你可否举个例子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

“有一天,我正站在我房里的镜子前刮胡子。当时我有很多困扰,才刚搬到哥伦布市;而且我并不是在很和谐的气氛下离家的,所以那种滋味不好受。我站在那儿刮胡子,突然就好象灯被关掉一样,四周变得很平静。当我张开眼睛时,发现自己正坐在一架喷射客机上,我真的是吓坏了,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直到飞机降落,我才知道那儿是圣地牙哥。"

法庭上鸦雀无声,法官很专心的在听,负责录音的小姐抬头望着比利,嘴巴大张,两眼露出不可置信的神情。毕大卫站起来进行交叉询问。

“比利,你为何相信郭医师而不相信利玛医院的医师?"

“从我第一天见到郭医师开始,我就对他有一股很奇怪的信任感。一年多前,当警察载我去那儿时,手铐铐得我很紧。"他将手上的手铐举起来给大家看,现在的手铐铐得很松,“郭医师指责他们铐得我太紧了,要他们将手铐打开。我很快就知道他是站在我这边的。"

“在利玛医院里,如果你合作的话,不是会有更好的治疗吗?"毕大卫问。

“我无法自我治疗呀!"比利说:“A病房好象是菜市场──人来人往的。在雅典医院,我也曾有过恶化的经验,但我必须学习如何自我纠正,院方人员也知道如何处理──那不是惩罚,他们重视的是治疗。"

最后,毕大卫说,站在州政府的立场,只需证明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是否必须入院,不需证明诊断过程如何。他还说,目前唯一的最新证词是来自郭医师以及麦弗德医师。郭医师强调比利有精神病;麦弗德医师则说,利玛医院是治疗此患者最少限制的环境。

“我请求庭上,将当事人安置在利玛医院。"毕大卫说。

汤普森律师最后辩论中指出,今天出席法庭作证的证人,全是精神医学界上的权威,他们全都同意当事人是多重人格者。“这件事一旦确定之后,主要的问题在于我们该如何治疗他?"汤普森继续说:“依目前比利的精神状态看来,上述的专家们同意,他应被送往最适合的地方──雅典心理健康中心去接受治疗。他们也全数同意,这必须是长期的治疗。10月4日,比利被转移到利玛医院,负责治疗的医师表示,他不必参考以前的病历,而且该医师做下的结论是,比利对他自己与其他人是一种威胁。请问,他是如何做出这样的结论的?依照以前的判决,法官先生,以及目前在公听会上所提出的可笑证据,麦弗德医师说比利有反社会行为倾向,还说比利并无改善的迹象;明显的,麦医师并非多重人格方面的专家。真正的专家意见,都倾向于支持比利。"

法官宣布,十天之内会做出决定。在此之前,比利仍将留在利玛医院。

1979年12月10日,法院做出以下的判决:

(1)被告的思想、情绪、理解力、适应力、记忆力均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中,导致损害他对现实的判断、行为与辨认,因此诊断被告为精神病患。

(2)被告的精神病属多重人格。

(3)被告为精神病患,本庭令其入院接受治疗。由于被告患有精神疾病,从最近自杀事例看来,他对自己可能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同时,他近来的暴力行为,有可能影响周围其他人员的安全。因此在保护他人与他本身的前题下,入院治疗是刻不容缓之事。

(4)由于被告患有精神病,可能对自己以及别人造成伤害,因此必须在设有最大安全设施的医院中接受治疗。

(5)由于被告被诊断为多重人格者,因此治疗方法必须针对该病症加以治疗。

本庭裁定被告应在利玛市的州立利玛医院接受治疗,治疗的病症为多重人格,过去的所有病历资料均应转至利玛医院。

金大卫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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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2月18日,比利从利玛医院男子疗养所打电话给作家,说他曾被一位医院员工严厉鞭打,眼睛和脸颊都被打得瘀黑,而且两根肋骨也断了。

医院管理部门向外宣布的则是:“在一场与戒护人员发生的口角"之后,比利被发现除了自己造成的伤痕之外,并无任何伤痕。

第二天,汤普森律师探望之后,利玛医院高层修正了原先的声明,对外证实比利“受到严重的伤害"。联邦调查局与公路警察局稍后被请来调查此案。

汤普森对于有关比利与利玛医院所发布的报告非常生气,于是透过广播电台,对外发布了一项声明:“即使是被判坐牢的人,仍然还保有他的公民权。"他告诉记者,“在俄亥俄州的法律中,病患也有病患的权利;在美国联邦法律之下,他们也应受到公民权的保障。"

1980年1月2日,利玛医院在“第三次每月例行治疗计画检讨会"中,做出如下决定:

对于该病患的病情,我们采用的治疗计划既有效又适当。

病患的症状是:

(1)由于假性精神质性精神分裂症(DSM-E、295.5)而造成分裂症状;

(2)R/O(特殊诊断)反社会人格,有敌意倾向(DSM-E、301.7);

(3)自病历得知,过去有酗酒的习惯(DSM-E、303.2);

(4)自病历得知,过去有服用毒品及兴奋剂的习惯(304.6)。

几个星期前,由于该病患在男子疗养所中有暴力行为,因此被送至加护病房……我相信由于媒体的报导对病患巳产生不良影响,因此病患有“明星态度"的心态……威廉.密里根的精神病症特征相当显著,比任何其他相同性质的病患更难处理……除此之外,病患还经常显示出歇斯底里性格的特征,虽然这种失序现象多半发生在女性身上,但也有不少男性歇斯底里性格的病例。此一病症现象不可一概否定。

林德纳医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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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金修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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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仁文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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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利玛医院并未依照金大卫法官的裁示,采用多重人格的病症治疗比利,因此汤普森与戈爱兰在盛怒之下,向法院及心理健康局提出申诉,施压要求比利转至管制较不严格的医院治疗。

*****

(5)

被关在以精神病罪犯为主、戒备森严的利玛医院的比利向戒护人员借来铅笔,开始写一连串的信给作家。以下是第一封。

突然,一位戒护人员走进门来,威胁似的向廿二号病房的所有病人下达命令。“听清楚!你们这些该杀的懒家伙,通通给我滚到活动大厅,快点!"停下来喘了一口气,调整口中的香烟位置,口齿不清地又说道,“玻璃擦干净之后,我要你们这些狗养的立刻给我滚回自己的房间!"

在那两眼放冷光的戒护员前,一小群人离开硬板凳,像僵尸一样走向活动大厅,随后就传来身后铁门一一关上的巨响。身上垂挂像围兜般的毛巾,脸上又毫无表情的一群男人,行动十分缓慢,但那些高大粗壮的戒护人员却在一旁挥舞宽皮鞭发出尖响赶着前行,好象赶鸭大队,病患们毫无尊严可言。市面上能买到的镇静剂,在这儿就像糖果一样,为了让病患听话服从,所以就不停给他们服用。人性不复存在,但我忘了,我们早已经不是人了。匡当!

步入八乘十呎宽的房间,拉上门,匡当!我立刻感到封闭与窒息,身上每一处关节似乎全都僵硬了,我强迫自己去适应塑胶床垫。由于没有任何工具,所以我决定用自己的幻想在对面的墙上作画,哀求般地试着能勾绘出一幅图案。今天,我见到的只是一些脸孔,是年老而丑陋的恶魔般脸孔。虽然害怕,但我容许这样的幻想。墙壁在嘲笑我,我痛恨那座墙,去他的墙!它愈来愈靠近我,笑声也愈来愈大。眉际流下的汗珠刺痛了眼睛,但是我仍尽力张开。我必须提防那座嘲笑的墙,否则它会挤过来将我压碎。我会好好看住它的!410名精神病罪犯,如幻影一般被上帝遗弃在这有如黑暗洞穴毫无尽头的大厅。我痛恨州政府将这鬼地方取名为医院。利玛州立医院。匡当!

廿二号病房内是一片沉寂,除了清扫碎玻璃的声音,因为有人打破活动大厅的小窗。大厅靠墙的木头长椅又重又硬,我们都坐在那里。坐着时可以抽烟,两脚平放,但不准说话,否则日子就难过了。是谁打破玻璃?现在那些戒护人员发火了,因为这件事扫了他们玩牌的兴致。如果我们要求走出小房间,就只能留在活动大厅狸。

……我无法听见任何声音了,我处于昏迷状态之中,全身麻木,那座嘲笑我的墙已经不再笑了,墙是墙,裂缝是裂缝;双手发冷,心脏在空洞的体内重击,焦虑不断啃噬我,企图钻出我的躯壳。我只是躺在床上动也不动(瞪视那片安静得毫无感觉的墙发呆。我是一具什么都不是的行尸走肉,躺在空无一物的洞穴里。从干裂嘴唇溢出的唾液,是抗精神药物正与我的精神、灵魂、肉体进行支配战斗的症候。我能与药物对抗吗?药物会战胜我吗?或是为了逃离铁门外的悲剧现实而委身于第三世界?无法适应的灵魂被丢在社会的垃圾筒里,是否还有继续生存的价值?在这钢筋水泥的箱子里,面对一座不断发出嘲笑、逐渐逼近的墙壁前,我对人类能有什么贡献?放弃算了?就像三十三转的唱片放在七十八转的唱盘上,有愈来愈多的问题在我心中旋转,速度也愈来愈快。突然,恐怖的震憾贯穿全身,现实随之冲向眼前,我猛然一醒,活动僵硬的关节。似乎背脊有什么东西在爬。是我的幻想吗?那种感觉还在,我知道那不是想象,确实有东西在我背上爬行。一瞬间,扣子也没解,倏地将衬衫从头上猛力脱下。这种目眩的恐怖感觉,让我顾不了那么多。掉了三颗扣子。衬衫一丢在地板上,背脊上怪异的感觉也立刻消失,我查看衬衫,发现了入侵者。原来是一只三公分长的黑蟑螂在我腰背上跳舞。这只大虫虽然无害,却吓坏了我。也因为这只蟑螂,我下定了决心。尽管返回了现实,但是我仍在思考内心的争辩。那只讨厌的虫逃掉了。我暗自满足于自己的知觉,因精神与肉体的胜利而感到骄傲。在精神上我并非无能,仍然还有战斗能力。我没输但也没赢。我打破一扇窗,但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

作家收到从利玛医院另一位病患写来的信,信上的日期是1月30日:

敬启者:

打开天窗说亮话。在比利的律师探访过后,比利已从第五集中治疗室被移转到第九集中治疗室,第九号比第五号房更坚固。

转移的决定是在每天的晨间会议中,由该会议的“小组成员"做出的。这对比利而言,是意外也是打击。但他处理得很好……

现在,只有在活动时间我才能与比利交谈,当时我才发现比利的压力几乎快到达极限了。他说除非开除他的律师,否则一直会被禁止会客、写信、打电话。他被要求不得再有任何出书的念头,戒护人员不断羞辱他(我也因为协助比利出书而遭痛斥,这里的人不愿该书出版。)

有人告诉我,比利会被永远关在那间最坚固、最严苛的病房里。

(匿名)

3月12日作家收到利玛医院寄来的信,使用的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原文与译文如下:

Kako ste? Kazma nadamo. Zaluta Vreme. Ne lecenje Billy je spavanje. On je U redu ne brinite. I dem na pega. Ucinicu sve sta mogu za gan mozete ra cunati na mene " Nuzda ne poznaje zakona."

Nemojete se

agen

1980年3月8日星期六

你好吗?希望一切都还顺利。我遗失了时间。由于比利在沉睡中,所以无法接受治疗。他很好,别担心。我将负责管理这儿的一切。为了他,我会尽我所有的力量做该做的事。你可以信赖我。“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雷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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