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清)方苞

作者:佚名 字数:1599 阅读:219 更新时间:2009/04/07

书五代史安重诲传后(清)方苞

记事之文,惟《左传》、《史记》各有义法。一篇之中,脉相灌输而不可增损[2],然其前后相应,或隐或显,或偏或全,变化随宜,不主一道。《五代史安重诲传》总揭数义于前,而次第分疏于后[3],中间又凡举四事,后乃详书之[4]。此书、疏、谕、策体,记事之文,古无是也。

  《史记》伯夷、孟、荀、屈原传,议论与叙事相间,盖四君子之传[5],以道德节义,而事迹则无可列者。若据事直书,则不能排纂成篇,其精神心术所运,足以兴起乎百世者,转隐而不著。故于伯夷传叹天道之难知[6],于孟、荀传见仁义之充塞[7],于屈原传感忠贤之蔽壅[8],而阴以寓己之悲愤。其他本纪、世家、列传有事迹可编者,未尝有是也。重诲传乃杂以论断语。夫法之变,盖其义有不得不然者,欧公最为得《史记》法,然犹未详其义而漫效焉,后之人又可不察而仍其误邪?

  注释:

  [1]五代史:指欧阳修所修撰的《新五代史》。安重诲:五代后唐大臣,明宗时任兵部尚书等职。[2]脉:指文章的脉络线索。[3]分疏:分别阐述。《五代史安重诲传》先总说安重诲“恃功矜宠,威福自出,旁无贤人君子之助,其独见之虑,祸衅所生,至于臣主俱伤,几灭其族。”然后分别以事例说明这几个方面。[4]“中间”二句:《五代史安重诲传》在中间举出安重诲的四次过失“轻信韩玫之谮,而绝钱镠之臣;徒陷彦温于死,而不能去潞王之患;李严一出而知祥贰;仁矩未至而董璋叛。”然后分别详述这四件事。方苞认为这样写不合于史传的义法。[5]传(chuán船):流芳后世。[6]“故于伯夷传”旬:《史记伯夷列传》对伯夷事迹的叔述极为简略,而前后却有大段议论。在叙述伯夷“饿死于首阳山”后,司马迁有一段议论天道难知的话:“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邪?积仁絜行如此而饿死。……余甚惑焉。倘所谓天道,是邪?非邪?”[7]“于孟、荀传”句:《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第一段议论:“利,诚乱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于利而行,多怨。自天子至于庶人,好利之弊,何以异哉!”慨叹战国之世好言利而不言仁义。按“仁义充塞”一语见于《孟子•滕文公下》,意为仁义的道路被阻塞。[8]“于屈原传”句:《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论屈原之所以著《离骚》:“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

  此文中心,仍是谈“义法”问题。文中首先论《左传》、《史记》“义法”之精,指出为文应文气贯通,前后照应,富于变化,不主一道。接着批评欧阳修所作《五代史安重诲传》议论与叙事相间,不合记事文体的“义法”,认为传记文只有在可记之事甚少时才允许叙议相间。史传文大多通篇叙事,只在叙事完毕后,才附以论赞,但欧阳修所用叙议相间的写法,未必不可备一格。方苞的批评,未免有点绝对化,且与篇首所说“不主一道”相矛盾。把为文之“法”绝对化、程式化,“法”就会流于死法,方苞论“法”,正有此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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