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狼(清)赵执信

作者:佚名 字数:1785 阅读:368 更新时间:2009/04/07

原山狼(清)赵执信

原山有穴焉,处非极颠,与村墟密迩[1]。而经路险僻,旧盖人所居也。溪谷阴黝,草树蒙密。顷岁,一狼据之。狼状丑且秽,其声甚怪,出入百兽,且能为人。每日暮,阴晦,则负穴而嗥,为儿啼,为嫠妇泣[2],为冤鬼哭,为市进喧哗,为军阵鼓吹,林壑响应[3],村人震悚,久而憎恶之,然莫敢犯。山中鸟兽闻之,以为雄杰也,群往附焉。有黠狐者,善媚,请奉为山之王,群小咸和。狼大喜,声益凶厉,间出行山下[4],窃鸡豚食之。与人值[5],亦未敢搏噬。黠狐曰:“此去城市才数里,盍往游乎[6]?”狼意蹙缩[7],内自揣:吾以夜往,脱有不虞[8],返吾穴而据焉,若我何?至,则阑入吏舍[9]。吏者海壖人也[10],所习惟鱼鳖,见狼则大惊,为具酒脯,致礼敬。狼意得甚,恣饮啖。由是数过吏,浸不避昼日[11]。市人或遇之,骇而走,相恐以妖,竞闭其户。士人者从墙上视之曰:“狼也!”语吏不可近。吏既不能绝狼,因不听,狼益无所惮,泽其毛衣,侈然往来[12]。自村及城中,皆相戒,谨避之。

  有道士,抱奇术,隐深山。闻而造士人曰[13]:“何子之柔也?是将食人。今不除,子与众且不给其齿牙矣!”曰:“固知之,众不一,无有弓矢网罟[14],且吏昵之。”道士曰:“吏亦何利?语有之:‘野兽入室,主人将去。’既入其室矣,无已,吾助子。”乃为檄文[15],告诸神。其夕,大雷电夷其穴[16]。狼适未归,归则无所据矣。狐兽尽散,狼窜于野,厌然不复能自奋[17]。暮声凄断,但如鬼而已。村人相与谋,彼已无能为,操梃棓[18],敛瓦石,将毙之。城市知而争出,道士笑之曰:“属者神殛之也[19],幸其未食人,贷其命[20]。汝曹顾欲死之,昔者奈何相戒而莫敢犯乎?汝曹之甚也。”众乃止,狼亦遁去。

  评曰:狼无能为也,恐动群兽,弄吏以为威,由有所据以发其恶声也。丧其穴,败矣。地固不可以假狼哉!

  注释:

  [1]村墟:村落。迩:近。[2]嫠(lí)妇:寡妇。[3]壑:山谷。[4]间出:乘隙私出。[5]值:相遇。[6]盍(hé):何不。[7]蹙(cù)缩:紧缩,这里是畏缩的意思。[8]脱:倘若。不虞:没有意料到的事。[9]阑入:擅自进入。[10]海壖(ruán):海边。[11]浸:渐渐地。[12]侈然:放纵的样子。[13]造:造访。[14]罟(gǔ):网的通称。[15]檄文:古代用以征召、晓谕的文书。[16]夷:平。[17]厌然:畏缩的样子。[18]梃(tǐng):木棒。棓(bàng):杖,棍棒。[19]属者:近时。殛(jí):诛杀。[20]贷:宽恕。

  赵执信(1662—1744),字仲符,号秋谷,晚号饴山老人,益都(今属山东)人。王士禛甥婿。自少即工吟咏,年十九,登康熙十八年(1679)进士,授编修。出典山西乡试,迁右赞善。康熙二十八年,在佟皇后丧葬期间,因观看洪昇《长生殿》演出,被革职。赵执信工诗,有些暴露现实黑暗、反映民间疾苦之作。其文多序跋、碑志,成就不及诗。著有《饴山堂诗文集》,又有诗论《谈龙录》等。

  本文选自《饴山文集》卷十二。原山,一名饴山,在今山东莱芜县西南。这是一篇讽刺散文,借狼在群兽的怂恿和人的恐惧放纵下,竟能勾结官吏,逞威作恶,来谴责那些狼样的恶人,并且也点明了这种恶人的本质是虚助的,是因为人们不敢和它斗争才逐渐嚣张起来的;还讽刺了那些阿谀奉承、助纣为虐及引狼入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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