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一足传·(清)王猷定

作者:佚名 字数:2183 阅读:415 更新时间:2009/04/07

李一足传·(清)王猷定

李一足,名夔,未详其家世。有母及姊与弟。貌甚癯,方瞳,微髭。生平不近妇人。好读书,尤精于《易》,旁及星历医卜之术。出常驾牛车,车中置一柜,藏所著请书,逍遥山水间。所至人争异之。

  天启丁卯至大梁[1],与鄢陵韩叔夜智度交。自言其父为诸生,贫甚,称贷于里豪;及期,无以偿,致被殴死。时一足尚幼,其母衔冤十余年。姊适人,一足亦婚,母召其兄弟告之。一足长号,以头抢柱大呼。母急掩其口。不顾,奋身而出,断一梃为二,与弟各持,伺仇于市,不得;往其家,又不得;走郭外,得之。兄弟奋击,碎其首。仇眇一目,抉其一,祭父墓前。归告其母,母曰“仇报,祸将及!”乃命弟奉母他徙,遂别去。

  时姊夫为令干兗,往从之。会姊夫出,姊见之,惊曰:“闻汝击仇,仇复活,今遍迹汝,其远避之。”为治装,赠以马。一足益恚恨,乃镌其梃曰:“没棱难砍仇人头。”遂单骑走青齐。海上见渔舟数百,泊米市,一足求载以济。遂舍骑登舟,渡海至一岛,名高家沟。其地延袤数十里,五谷鲜少,居民数百户,皆蛋籍,风土淳朴,喜文字,无从得师。见一足至,各率其子弟往学焉。其地不立塾,晨令重子持一钱诣师,师书一字于掌以教之,则童子揖而退。明日,复来。居数年,积钱盈室。辞去,附舟还青州,上狭邪。不数日,钱尽散,终不及私。

  由辽西过三关[2],越晋,历甘凉,登华岳,入于楚,抵黔、桂,复历闽海、吴、越间,各为诗文纪游。二十载乃反其家、仇死,所坐皆赦。母亦没,登其墓大哭,数日不休。自以足迹遍天下,恨未入蜀。会鄢陵刘观文除夔守,招之。同下三峡,游白帝、绵、梓诸山,著《依刘集》一卷。

  其弟自母丧,不知所在。一日,欲寄弟以书,属韩氏兄弟投汴之通衢。韩如其言。俄一客衣白袷[3],幅巾草履,貌与一足相似,近前揖曰:“我张大羹也,兄书已得达。”言迄不见。

  辛巳,李自成陷中州诸郡,韩氏兄弟避乱至泗上,见一足于途,短褐敝屣,须眉皆白。同至玻璃泉,谈笑竟日,数言天下事不可为。问所之,曰:“往劳山访徐元直。”韩笑之,一足正色曰:“此山一洞,风雨时披发鼓琴,人时见之,此三国时徐庶也。”约诘朝复来,竟不果。

  甲申后,闻一足化去。先一日,遍辞戚友,告以远行。是日,鼻垂玉筋尺许,端坐而逝。袖中有《周易全书》一部。后数日,济人有在京师者,见之正阳门外;又有见于赵州桥下,持梃观水,仁立若有思者。韩子智度不妄言人也,述其事如此。

  论曰:古今传神仙事多怪诞。一足为报父仇遂仙去,然则神仙必由于忠孝哉!吾独怪其以击仇不死,悲愤穷蹙,竟窜身海外,复极幽遐辽远之游。夫岂专避祸,亦其之所存,终不能一息安也。卒之既化,而持梃观水。得道之后,此心不忘,不亦悲乎!然事之济否则天也。子房博浪之恨,千载而下,可胜道哉!

  注释:

  [1]天启丁卯:天启,明熹宗年号。丁卯,指天启七年(1627)。大梁,今河南开封市。[2]三关:即河北的居庸关,紫荆关和倒马关。[3]白袷(jiá):白夹衣。[4]蹙,通戚。

  王猷定(1598-1662),清江西南昌人,字于一,号轸石。明拔贡生。工诗文,有辩才.史可法征为记室。入清,不仕。文与侯方城齐名,著有《四照堂集》。

  本传所记李一足,乃封建科会一普通读书人。一生虽无轰轰烈烈之举,却也备尝坎坷,历尽磨难,且少一般士子那种酸腐懦弱之气。

  该传以极简约的文字,记叙了李一足一生中几件不凡之事。一为学识渊博,精通《周易》,却未能于朝中谋得一官半职,说明其仕途多舛,有才而不见用,为后文张本。二写为报父仇而亲碎仇人之首的经过,显示一足疾恶如仇、刚毅果敢的性格。三写避祸他乡,课童习字,极尽人师的情况。文字虽极简约,也写出一足性格中仁爱宽厚的另一侧面。四写他感念时局变化和心系明室的心态,对李自成农民起义和满清势力共同威胁明政权,明王朝面临倾覆之危时,他发出“天下事不可为”的无奈的慨叹,最终竟以崂山访徐元直为借口,隐遁山林这些无疑寄寓了一足心系明室又不与起义军和满清合作的政治态度。至于传记又写他死后,其魂灵仍“持杖观水”,并“若有所思”,其意还是为了表现他的复仇精神与心系明室交织于一身的复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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