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之子伦勃朗

作者:佚名 字数:3249 阅读:100 更新时间:2011/03/23

荷兰之子伦勃朗

年老的伦勃朗坐在两个年青画家和一群漂亮姑娘中间。他们把站在街边的伦勃朗当成疯老头,请他喝酒,叫他扮演所罗门王。伦勃朗也许在他们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年轻时代,接受了这个邀请。
  “忧愁和智慧一同生长……”
  在一片哄笑声中,伦勃朗背诵着所罗门王的箴言。也许是酒的原因,他的老眼潮湿明亮。向着哄笑的年轻人,伦勃朗说了他的一生。
  这是影片《伦勃朗》的最后一段。之前的字幕是“最后一年……”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只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一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绝然不同的。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佛罗芒坦视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伦勃朗(1606—1669年)是莱顿一家磨坊主的儿子,父亲让他上大学,想使他成为法律家。由于天性爱好绘画,伦勃朗只上了6个月大学就休学了。他先跟从鹿特丹的一位画家学艺,17岁时去阿姆斯特丹,进了一位崇尚意大利画风的、很有名声的同乡画家拉斯特曼的画室。功成名就之后,伦勃朗的第一批作品是画他父、兄、母、姐的肖像,其中以他的一幅戴金盔的兄长肖像最出色,显示出了画家新的探索成果:用光的明暗强烈对比手法,突出形象的主要部分,造成心理刻画的效果。这种画法使主题鲜明,尤其受光部分的质感极为强烈,画面的其余部分则很暗,欧洲的美术史家称之是“紫金色的黑暗”。不久,他的巨幅《杜普教授的解剖课》(1632年作)的集体肖像画,又确立了他的艺术声誉。这种带风俗性的集体肖像画,是时代的需要。在照相术未问世以前,资产阶级同业公会都喜欢悬挂这种画。
  伦勃朗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28岁时与一位名门闺秀莎士基亚结婚,这时他的绘画声誉已初步确立。莎士基亚原是画家认识的一位美术商威廉布尔克的表妹,伦勃朗是被邀给她画像时认识的,两人一见钟情。伦勃朗坚决要娶她,可她的亲戚不同意。自小失去双亲的莎士基亚是已故吕华顿市长的女儿,并拥有一笔相当大的遗产。伦勃朗不顾一切反对,几经努力,这对恋人终于成了眷属。
  妻子富裕的家庭成为伦勃朗事业成功的基础。伦勃朗的肖像画在中年以后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艺术水平,直言之,就是朴素、真实、注意人物的内心世界。写实主义肖像画以朴实无华为尚,是一种难能可贵的艺术标准。它能被人们理解,也最经得起岁月的考验,在鉴赏与审美上也有持久的意义,伦勃朗的肖像画所以能与历史长期共存,也在于此,而且朴实无华更能揭示出一个普通人形象的纯真心境。
  直到1642年妻子去世前,伦勃朗一直是上流社会的肖像画家。此后,他的事业开始衰落,伦勃朗开始陷于债务之中。当伦勃朗1669年去世时,他除了几件旧衣服和画具外,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人世沧桑,人情冷暖,给伦勃朗的绘画打上了强烈的生活烙印。
  事实上,人生的巨大变迁的确造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大改变。在他生活顺遂的40岁之前,他的绘画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缺乏独创性然而却有着熟练技巧的人物肖像画,如《解剖课》和《造船者》等;另一类是以夸张甚至是粗野的风格创作的神话和宗教画,如《普洛塞耳皮那被抢》和《参孙的失明》等。此时的伦勃朗尽管也是荷兰的一位优秀画家,甚至也可以称为天才,但却不会是一位有巨大影响和独创性的大师。在他的妻子去世后几年,1644年,伦勃朗生活的每况愈下造成的窘困开始影响其画风的发展。伦勃朗不再画那些平庸的肖像画和一些神秘玄想式的神话题材,他开始愈来愈多地选择那些有着深刻人性的题材,他在宗教题材中注入了父爱、怜悯与饶恕的主题,贫困的生活也改变了他的视线,他把下层普通的穷苦民众画入了他的作品之中。如果说文艺复兴时拉斐尔的圣母已经成为人世间上流社会的理想化的贵族妇女的话,那么在伦勃朗的《圣家族》中,圣母已成为一个普通的贫苦人家的农妇,而其家庭,的确也全然是一个简陋而温馨的农民家庭了。此时的伦勃朗以正视现实的态度在下贱粗丑的普通民众身上寄寓了自己的理想。
  人世炎凉使得伦勃朗对人的理想也更深入。他的人物画中开始出现一种前所未有的对人物心灵的表现。伦勃朗认真地观察他的表现对象,他认真地表现他们的富于心理透析意味的姿势和人与人间情感交流的微妙关系,以及他们脸上每一个细节所透露出的心灵的悠长意味。伦勃朗的自画像是著名的。年轻的无忧无虑的伦勃朗曾经把自己画成漫画式的美化青年,戏谑般浪子,装扮式的文艺复兴的廷臣。他仔细研究过自己的脸部特征和各种表情、皮肤与头的不同式样,采取各种姿势、穿着各种服装,运用不同的光照,直到贫困的生活在他的面孔上留下的深刻的印迹。伦勃朗的人物总是给我们透露出复杂的心灵的信息。伦勃朗的绘画有着富于情感的丰富色彩,他的色彩总是那么深沉、厚重,在一片深棕色的基调中,他谨慎地使用着有限的亮色。他利用织物的华贵的闪光, 在明亮的金黄、朱红的点缀中构成一片漂亮的暖调,他在这种调子中又不时穿插些鲜明的蓝、绿等冷色,使其颜色如同宝石一般熠熠生辉。
  也许,伦勃朗对光的使用给人的印象更深。如同他谨慎地使用亮色一样,他也独到地运用明暗。他自由地戏剧性地处理复杂画中的明暗光线,他利用光线来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的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情节性绘画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意大利文艺复兴大师达·芬奇说:一个画家仅仅能画肖像,还不能称之为巨匠。伦勃朗是个多才多艺的画家,他画肖像、人物群像、风景,他还画极为精美的腐蚀法铜版画,在荷兰绘画的所有类别中,他都是最重要的人物,无疑,伦勃朗也是影响世界绘画发展的最重要的大师之一。后世的荷兰伟大画家凡高曾面对伦勃朗的画说过,“你知道吗,我只要啃着硬面包在这幅画的前面坐上两个星期,那么即使少活十年也甘心。”这就是伟大的艺术不朽的魅力。
  伦勃朗·范·兰,是继肖像画家哈尔斯之后,最杰出的现实主义大师之一。伦勃朗的艺术,正处在荷兰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欣欣向荣的年代,文化艺术得以发展的基础是民族解放后的自由思想,以及由民主革命培养起来的对生活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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