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享受?

作者:周国平 字数:1915 阅读:118 更新时间:2013/02/03

消费=享受?

我讨厌形形色色的苦行主义。人活一世,生老病死,苦难够多的了,在能享受时 凭什么不享受?享受实在是人生的天经地义。蒙田甚至把善于享受人生称作”至高至圣的美 德“,据他说,恺撒、亚历山大都是视享受生活乐趣为自己的正常活动,而把他们叱咤风云 的战争生涯看作非正常活动的。

  然而,怎样才算真正享受人生呢?对此就不免见仁见智了。依我看,我们时代的迷误之一

  是 把消费当作享受,而其实两者完全不是一回事。我并不想介入高消费能否促进繁荣的争论, 因为那是经济学家的事,和人生哲学无关。我也无意反对汽车、别墅、高档家具、四星级饭 店、KTV包房等等,只想指出这一切仅属于消费范畴,而奢华的消费并非享受的必要条件, 更非充分条件。

  当然,消费和享受不是绝对互相排斥的,有时两者会发生重合。但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又是 显而易见的。例如,纯粹泄欲的色情活动只是性消费,灵肉与共的爱情才是性的真享受;走 马看花式的游览景点只是旅游消费,陶然于山水之间才是大自然的真享受;用电视、报刊、 书籍解闷只是文化消费,启迪心智的读书和艺术欣赏才是文化的真享受。要而言之,真正的 享受必是有心灵参与的,其中必定包含了所谓”灵魂的愉悦和升华“的因素。否则,花钱再 多,也只能叫做消费。享受和消费的不同,正相当于创造和生产的不同。创造和享受属于精 神生活的范畴,就像生产和消费属于物质生活的范畴一样。

  以为消费的数量会和享受的质量成正比,实在是一种糊涂看法。苏格拉底看遍雅典街头的货 摊,惊叹道:“这里有多少我不需要的东西呵!”每个稍有悟性的读者读到这个故事,都不 禁要会心一笑。塞涅卡说得好:“许多东西,仅当我们没有它们也能对付时,我们才发现它 们原来是多么不必要的东西。我们过去一直使用着它们,这并不是因为我们需要它们,而是 因为我们拥有它们。”另一方面呢,正因为我们拥有了太多的花钱买来的东西,便忽略了不 用花钱买的享受。“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可是每天夜晚守在电视机前的我们哪里还想得 起它们?“何处无月,何处无竹柏,但少闲人如吾两人耳。”在人人忙于赚钱和花钱的今天 ,这样的闲人更是到哪里去寻?

  那么,难道不存在纯粹肉体的、物质的享受了吗?不错,人有一个肉体,这个肉体也是很喜 欢享受,为了享受也是很需要物质手段的。可是,仔细想一想,我们便会发现,人的肉体需 要是有被它的生理构造所决定的极限的,因而由这种需要的满足而获得的纯粹肉体性质的快 感差不多是千古不变的,无非是食色温饱健康之类。殷纣王“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但他 自己只有一只普通的胃。秦始皇筑阿房宫,“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但他自己只有五 尺之躯。多么热烈的美食家,他的朵颐之快也必须有间歇,否则会消化不良。多么勤奋的登 徒子,他的床笫之乐也必须有节制,否则会肾虚。每一种生理欲望都是会餍足的,并且严格 地遵循着过犹不足的法则。山珍海味,挥金如土,更多的是摆阔气。藏娇纳妾,美女如云, 更多的是图虚荣。万贯家财带来的最大快乐并非直接的物质享受,而是守财奴清点财产时的 那份欣喜,败家子挥霍财产时的那份痛快。凡此种种,都已经超出生理满足的范围了,但称 它们为精神享受未免肉麻,它们至多只是一种心理满足罢了。

  我相信人必定是有灵魂的,而灵魂与感觉、思维、情绪、意志之类的心理现象必定属于不同 的层次。灵魂是人的精神“自我”的栖居地,所寻求的是真挚的爱和坚实的信仰,关注的是 生命意义的实现。幸福只是灵魂的事,它是爱心的充实,是一种活得有意义的鲜明感受。肉 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奢侈的生活方式给人带来的至多是一种浅薄的优越感,也谈 不上幸福感。当一个享尽人间荣华富贵的幸运儿仍然为生活的空虚苦恼时,他听到的正是他 的灵魂的叹息。

  1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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