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斯宾诺莎 (1)

作者: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字数:3858 阅读:44 更新时间:2015/02/03

第三十六章 斯宾诺莎 (1)


  历史中的有些事情我一直都没搞清楚,其中的一件就是一些艺术家与文人在过去的年代中的工作量。现代写作协会的成员有打字机、录音机、文秘以及钢笔,每天可以写三四千字。莎士比亚有十余种分散精力的工作,还有个成天无事生非,吵吵嚷嚷的老婆,鹅毛笔也不大好使,他怎么能够写出三十七个剧本来呢?无敌舰队里的老兵洛浦?德?维加毕生都是忙忙碌碌的,他从哪儿搞来必要的笔墨纸张将一千八百个喜剧与五百篇文章写出来呢?那个古怪的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又是怎样的人呢?他的小屋内居住着二十个吵吵闹闹的孩子,可他却能挤出时间创作出五个清唱剧,一百九十首教堂大合唱,三首婚礼进行曲,十二首圣歌,六支庄重严肃的弥撒曲,三首小提琴协奏曲(只需一部小提琴协奏曲便能让他的名字永载史册〕,七首钢琴乐队协奏曲,三首两台钢琴的协奏曲,两首三架钢琴的协奏曲,三十首管弦乐谱,还曾给长笛、竖琴、风琴、低音提琴、法国号写了曲子,这些让普通学生练一辈子都足够了。
  还有,在三十年里伦勃朗与鲁本斯差不多每月都创作四幅画或者是四幅蚀刻画,他们是如何的勤奋努力呢?卑微的平民安东尼奥?斯特拉地瓦利在一生中是如何做出五百四十把小提琴、五十把大提琴以及十二把中提琴的呢?现在我要讨论的不是他们的脑袋怎么可以想出如此多的情节,听如此多的旋律,看出形形色色的颜色与线条组合,选有用的所有木材。我只是吃惊他们体力的一面。如何能胜任呢?他们不睡吗?他们也有打几小时台球的工夫吗?他们从不感觉疲惫吗?莫非他们没有听说过“神经”这个东西?十七十八世纪到处都是这样的人。他们不注重自己的健康,大吃大喝有害食物,完全不明白身为人类中光荣的一员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不过他们生活得十分舒适,施展的艺术才智来很是骇人。艺术与科学的情形也在烦琐复杂的神学上出现了。无论你去哪个有二百年历史的图书馆里,你都能够发现天花板与顶楼上满满堆放着八开、十二开与十八开的宗教小册,布道书、讨论文集、驳论、文摘还有评论,用皮革、羊皮纸或者是纸张装帧起来的,这些书上面尘土堆积,早已被人们遗忘。然而这些书里都蕴涵着博大却又无用的学识。
  在现代人看来里面探讨的题目和运用的好多词汇已失去了意义。不过这些已生霉的汇编却有着相当重要的目的。倘若它们没有其他贡献,至少来说清洁了空气,因为它们或是将探讨的问题解决了,令相关人士满意,或是让读者明白逻辑推理和辩论无法解决那样的问题,于是随便扔在一个地方不管了。听起来这似乎是讽刺挖苦式的恭维。可是我希望以后三十世纪的批评家们在咀嚼我们现今遗留下来的文学与科学成就时也可以慈悲一点。巴鲁克?德?斯宾诺莎是这章的主人翁,从他的作品数量上来看,他没有跟随当时的时尚。他的全集无非就是三四个小本子,几捆信札而已。可是,他运用正确的数学方法解决他在伦理学与哲学中的抽象问题所需的大量东西,会让一般的健康人胆战心惊。这个可怜的肺痨病人的死,完全是因为这个缘故,他企图运用乘法口诀表来理解上帝。斯宾诺莎是位犹太人。然而那时的犹太人还未受过犹太隔离区的耻辱。他们的祖辈在西班牙半岛定居之时,那儿还是摩尔的一个省份。
  西班牙征服之后,引入“西班牙隶属西班牙人”的政策,终于让国家陷入崩溃的境地,斯宾诺莎全家不得不离开老家,坐船来到荷兰,在阿姆斯特丹买了一幢房子,努力工作,积累财富,很快就成了“葡萄牙移民”中受人尊敬的家族了。假如说他们的儿子巴鲁克意识到了他的犹太血统,则除了邻居小孩的讽刺外,更重要的是在塔尔穆德学校接受的训练。因为荷兰共和国充斥着阶层的偏见,没有时间来顾及种族偏见,因而在北海和须德海的海岸,外来民族能够找到避难之处,过上和谐平静的生活。这是荷兰生活的重要特点之一,那时的旅行者在撰写“游记”时一定不会把这点遗忘,这是有充分理由的。在欧洲别的大多数地区,就算是到了相当晚的年代,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关系还是水火不容。二者的争吵无法解决,因为双方都对也都错,都能够说是对方专横跋扈与偏见的受害人。这本书中已说过,宽容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依据这个理论,十分明显,只要基督教徒与犹太人忠诚于他们自己的宗教,就会觉得对方是敌人。首先两方都认为自己信奉的是真正唯一的上帝,别的民族的所有上帝全是假的。再者,双方是最危险的商业对手。犹太人如同起初到巴勒斯坦一般到达西欧,是寻找新家园的移民。
  那时的工会即“行会”不让他们进入任何职业,因此他们宁愿开个当铺与银行,用来作为经济上的权宜之计。在中世纪这两种行业十分类似,人们觉得,正派人是不会去做这一行的。直到加尔文时期教会都还对金钱(税收除外)深恶痛绝,拿利息被他们看成是罪孽,这真是无法理解。是的,没有任何一个政府能够容忍高利贷,早在四千年前,巴比伦人便通过一项严厉的法律,用来惩罚那些企图从别人钱里谋利的交易者。我们从两千年以前写下的《旧约》的一些章节中能够读到,摩西曾大力禁止追随者通过高利息的形式借给别人钱,但是借给外国人不包括在其中。之后,连同亚里士多德与柏拉图在内的希腊大哲学家都不赞同“从别人的钱中生出钱来”,对待这种事情教会神甫的态度更加明确。在整个中世纪里,放债人从来都被人瞧不起。在地狱里但丁专门为他的金融界朋友准备了一个小壁龛。理论上能够证明,当铺行老板和银行家是不受欢迎的公民,要是世界上没有他们该多好呀。可是,要是世界已不再是清一色的农业,那不借助于信用贷款的话就连最一般的生意都没法做。
  所以放债人成为了人们需要的魔鬼(依据基督教徒的说法),被迫从事人们需要的行当,犹太人注定是要下地狱的,不过体面人绝不会去做。如此一来,不幸的出走者不得不从事不光彩的行当,这令他们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富人与穷人的死敌。一旦他们发迹,对方就会翻脸无情,肆意谩骂,将他们锁在城市里最脏的地方,一冲动还会把他们当成不信教的恶徒绞死或者是当成基督叛徒烧死。多么愚蠢,无知啊。无止境的攻击和压迫并未让犹太人喜欢上基督徒。导致的直接的结果是,大批一流智慧在公共交往中隐退了,数以万计天性聪明的青年本来能够在商业与科学中得到进取,却将头脑和精力花在了无用地研究那些深奥难题与烦琐诡辩的古老旧书上,上百万个无依无靠的男女青年们注定要在臭气熏天的小屋中过畸形的生活,一方面听长辈讲他们是绝对会继承世界和一切财富,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一方面却又听见别人永无止境地骂他们是猪猡,只配得上绞架或刑车,并因此而吓得魂不守舍。想让在这样的逆境中生存的人(无论是谁)以正常的眼光看待生活是做不到的。
  基督徒的逼迫,让犹太人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铤而走险,当敌对情绪白热化时他们起来反抗压迫者,又被称为“叛徒”、“忘恩负义的恶霸”,受到更加严重的侮辱和限制。可这样的限制只带来了一个结果,这让心存怨恨的犹太人与日俱增,令其他人意志颓废,将犹太区变成了受挫的雄心与积累的仇恨的可怕场所。斯宾诺莎出生于阿姆斯特丹,因而没有遭受大多数亲戚生来就承受的苦难。他最先被送往犹太教堂(适合的称呼是“生命之树”)开办的学校,将希伯莱文的动词变化学会之后,就被送往学识渊博的弗朗西斯科?阿皮尼厄斯?范?登?恩德博士那里,主攻拉丁文与科学。弗朗西斯科博士就像他的名字所表示的那样,出身在一个天主教徒家庭,有传闻说他是卢万大学毕业生,依据城里最为广博的教堂副主祭的说法,他是伪装的耶稣会教士,是个危险分子。然而这是胡说。年轻时范?登?恩德的确在天主教学校学习过几年,不过他对功课不用心。离开家乡安特卫普之后,他前往阿姆斯特丹,开办了一所私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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