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新的天国 (1)

作者:亨德里克·威廉·房龙 字数:3969 阅读:36 更新时间:2015/02/03

第三十八章 新的天国 (1)


  我们没有理由害怕斯宾诺莎的书籍会流传开。他的书就像三角学教科书那样饶有趣味,不过极少有人能读三句以上,无论是哪个章节。需要另一种人在人民中间传播新思想。在法国,只要国家转化为君主集权制,大家独立思考与调查的热情就会终止。在日耳曼,三十年的战争带给人们的是贫穷与恐惧,个人创造力至少被它扼杀了两个多世纪。十六世纪后半叶,在欧洲大国中英国是唯一一个在独立思考方面有进步可能的国家,国王和国会的长期不和让不安定的因素增加了,有利于争取个性自由的事业。首先我们要说说英国君主。多年来,可悲的国王一直夹在恶魔般的天主教和如同汪洋大海般的清教徒之间。天主教的臣民(其中包括好多背地里投靠罗马的圣公会的教徒)一直叫喧要回到英国国王当教皇的仆人的幸福年代。可清教徒臣民却用一只眼紧紧盯着日内瓦,梦想有一天英国没有国玉,英格兰变得如同蜷缩在瑞士山脉角落里的美好联邦那样。可这并非全部。统治英格兰也是苏格兰的国王,在宗教方面苏格兰臣民明确地知道他们自己的要求。毫不怀疑地确信自己反对宗教信仰自由的正确性。对他们来说,新教徒的土地上存在着别的教派,还可以自由信仰,这完全是邪恶。
  他们坚持觉得,除了天主教徒与再洗礼教徒要被赶出不列颠群岛。并且索西奴斯者、阿明尼教徒、笛卡尔教徒,总之一切对活生生的上帝的存在持不一样观点的人,都应被绞死。然而,这样的三角冲突产生了始料不及的后果。有些人希望在对立的教派间维持中立,就必须缄默寡言,这让他们变得比之前宽容些了。倘若在一生的不同时间里斯图亚特与克伦威尔都坚持各教派的平等权利——并且历史告诉我们他们也是如此做了——那绝不是因为他们对长老会教徒或者是高教会教徒有何感情,或是他们得到了那些教徒们的爱戴。他们不过是在某个相当困难的交易中力争最好的结果。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上的某个教派后来变得权势浩大,这一恐怖的事情告诉我们,倘若英国的诸多彼此倾轧的小教派里的一个教派创建了全国管辖范围的绝对专制,那样的话英国的命运将会如何。克伦威尔确实达到了为所欲为的境界,不过这个护国公十分明智。他明白他的统治是凭借铁的军队维持的,于是小心谨慎地避免所有会让反对派联合对付他的一切行为或者法令。然而他的宽容之心也仅此为止。
  至于让人厌恶的“无神论者”——前面提及的索西奴斯主义者、阿明尼教徒、笛卡尔主义者还包括别的人类神圣权力的推广者——他们的生存依然同以前那样,很成问题。当然,英国的“持自由思想的人”有很大的一个优势。他们濒临大海,只需晕三十六个小时的船便能够抵达安全的避风港——荷兰城市。荷兰的这些城市的印刷厂出版南欧与西欧的禁忌文学,横穿北海就表示去出版商那获得一笔稿费,还可以了解一下思想反抗文学中有何最新的东西。好多人用这个大好时机进行安静地研究与宁静地思考,这里面最有威望的是约翰?洛克。他和斯宾诺莎是同一年出生的。他同斯宾诺莎(事实上也像大部分独立的思想家)一般,是某个虔诚教徒的家庭的儿子。斯宾诺莎的父母是正统犹太人,约翰的双亲是正统基督徒。他们用自己不同教旨的严格教义来训练孩子,当然他们是出于好意。然而这样的教育不是把孩子的心灵摧毁,就是让他们叛逆。约翰与巴鲁克一样,都很难屈从他人,他紧咬牙关离家出走,自谋生路去了。二十岁的时候,洛克前往牛津,首次听到笛卡尔讲话。然而在圣凯瑟琳大街尘土漫天的书店,他发现了别的一些更合口味的书,比如托马斯?霍布斯的作品。
  霍布斯非常有意思,曾在马格达朗学院就读过,一点也不安分,去意大利同伽利略对过话,和鼎鼎大名的笛卡尔通过信,毕生的大多数时间都居住在欧洲大陆,为了躲避清教徒的怒火中烧。时不时也写一本著作出来,将他对一切能够想到的题目的观点都装到里面,用一个赫然醒目的书名:《极权主义国家,或曰教会联盟和公民联盟的物质、形式与权力》。这本博学的书出版之时,洛克正上在大学二年级。它一针见血指出了诸侯的本来面目、权力,特别是他们的责任,甚至连最彻底的克伦威尔派也都赞同,好多克伦威尔追随者都倾向于赦免这个一直持怀疑态度的人,原因在于尽管他是个保皇派,却在这本重于五磅之上的书中披露了保皇派的虚伪性。当然,霍布斯并非那种容易划分类别的人。那时的人把他称为“不拘于宗教教条的人”,称呼的意思是,相比于基督教的教义他更感兴趣于基督教的伦理学,主张在不大重要的问题上人们可以有某种程度上的“自由”。洛克同霍布斯有一样的气质。他毕生都在教会里,却打心眼里赞同对生活与信仰应作宽容的解释。
  他与朋友们都觉得,国家摆脱了一个戴金冠的暴君,倘若仅仅是为另一个戴黑色耷拉帽的暴君来滥用职权的话,那又有什么用呢?为何要今天对这一群教士的忠诚进行否认,却在第二天又接受另一群一样自大专横的教士的统治呢?逻辑上说这肯定是对的,可是有那么一些人,对他们来讲,一旦“自由人”成功了,僵化的社会体系被伦理辩论的社会体系所代替,他们便会面临失业的境地,所以在他们当中这样的观点是行不通的。似乎洛克本人很有点魄力,他有几个朋友颇有势力,可以避免他受地方长官的怀疑,然而过了不多久,他依旧无法再逃避“无神论者”的嫌疑了。这件事发生在一六八三年的秋天,此后洛克来到阿姆斯特丹。斯宾诺莎已离开人世六年了,可是荷兰首都的学术气氛依然很自由,洛克有学习与写作的机会,并且不受官方当局的干涉。他很用功,在逃亡的四年里写下了有名的《关于宽容的信》,这让他成为我们这部小历史书的主人翁。信中(依照他的反对派的意见应是三封信),他完全否定国家有干涉宗教的权利。
  洛克觉得(这源于另外一个流亡的法国人,皮埃尔?贝尔,当时他居住在鹿特丹,正在独自一人编撰百科全书,非常有才学),国家不过是个保护性的团体,由一批人创建与维持,为的是彼此间的利益与安全。为什么这样的一个组织要发号施令、让别人信仰这个而不许信仰那个,洛克与他的追随者一直都没有搞清楚。国家并未规定他们应吃什么喝什么,为何一定要强制他们去这个教堂而不去那个教堂呢!清教徒主义的不完全的胜利让十六世纪变成了怪异的宗教妥协退让的年代。威斯特法利亚的和平把一切宗教战争终止了。它说明了一条道理:“一切臣民都不得不服从统治者的宗教信仰。”如此一来,整个公国的公民在今天都是路德教教徒(因大公爵是路德教教徒),可第二天又都突然成了天主教教徒(由于男爵刚好信仰天主教)。洛克辩论说:“假如国家有权让公民的灵魂归宿,那样的话半数人都注定是要沉沦的,原因是不可能两种宗教都对(依照宗教手册第一条的说法),生在边界这一边的觉得会上天堂,生在边界那一边的注定是要下地狱的。
  这样的话,人出生时的地理位置就可以决定他的灵魂可不可以被拯救了。”天主教徒没有被洛克列进他的宽容计划当中去,这的确很遗憾,然而能够理解。在十六世纪的不列颠公民眼中,天主教是个政党,不是宗教形式,一直没有停止颠覆英国的安全计划,它创建了个“无敌舰队”,还弄来大桶的炸药要将这个友好国家的议会炸个稀烂。因而洛克宁可建议将权力交给殖民地的异教分子,也不想给天主教徒,并且不让他们再次踏入英国的国土。可这仅仅是由于他们危险的政治活动,并非是因为他们的信仰不一样。要听这种说法就必须回溯一六○○年。曾有个罗马皇帝定下有名的原则:宗教是人同上帝间的事,上帝认为自己尊严受损时,他自己会照顾自己的。在不到六十年里英国人历经了四次政府的变更,因此基于常识的宽容理想所涵盖的根本道理他们较容易接受。一六八八年,奥兰治的亲王威廉渡过北海,洛克也坐船紧跟其后,同船的还有英格兰新王后。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安宁无事,活到了七十二岁的高寿,成为受人敬重的作者,不再是吓人的异端人士了。内战很可怕,但是却有一大好处。它能够净化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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