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大臣——王国维2

作者:李春光 字数:2954 阅读:5 更新时间:2016/06/09

清代大臣——王国维2

生百政治家不如生一大文学家
  归国后,任南通师范学院讲师,主讲哲学、心理学、伦理学。甲辰秋,振玉长江苏优级师范,遂移静安于苏州,凡三年,刻所作诗词,自此遂致力于文学矣。
  静安尝曰:“生百政治家,不如生一大文学家,何则?政治家与国民以物质上之利益,而文学家则与以精神上之利益,夫精神之与物质二者孰重?物质上利益一时的也,精神上利益永久的也。前人政治上所经营者,后人得一旦而毁之;至古今之大著述,苟其著述一日在,则其遗泽且及于千百世不泯。故希腊之有鄂谟尔也,意大利之有唐旦也,英吉利之有莎士比亚也,德意志之有格代也,皆其国人人之所尸祝之社而稷之者也,而政治家无与焉。”故彼孜孜兀兀以文学家自勉。
  又复论曰:“‘自谓颇腾达,立登要路津,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醇。’非杜子美之抱负乎?‘胡不上书自荐达,坐令四海如虞唐。’非韩退之之忠告乎?‘寂寞已甘千古笑,驰驱犹望两河平。’非陆务观之悲愤乎?如此者世谓之大诗人矣,所谓诗外尚有事在也。然一命为文人,便无足观。”以上所论,皆我国文人诗人之金科玉律也。故静安忧国忧民之心,愤世嫉俗之言,恒散见于诗词间而不显露,世有以消极文人目之,非定论也。
  光绪二十五年,振玉奉学部奏调,至是始荐静安于尚书荣庆,命在学部行走。自此乃治宋元以后通俗文学,而更殚瘁于宋之词,元之曲,著《人间词话》。论词则讲求境界。尝言:“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而境界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境界,故能写出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谓之无境界。‘红杏枝头春意闹’,着一闹字,而境界全出,‘云破月来花弄影’,着一弄字,而境界全出矣。”
  又曰:“词也者,自有我之境,亦有无我之境,‘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此有我之境也。有我之境,以我观物,故物皆着我之色彩,无我之境,以物观物,故不知何者为我,何者为物。古人为词,写有我之境者为多,然未始不能写无我之境,此在豪杰之士能自树立耳。”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此等语皆非大词人不能道得出来。故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词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持此以衡古今之作者,可无大误。
  静安毕生之力,尤在剧曲,所著《宋元戏曲史》,盖综平生论曲之旨而集其成也。彼以为古今之大文学,无不以自然胜,而莫著于元曲,故谓元曲为中国最自然之文学,无不可也。
  平时殊不惬于中国人竞言欧美科学,而忽视我国传统之美德。彼以欧战以后,西方有识之士,已憬然于政学之流弊,转而崇拜东方之学术。我则昏昏不知,而辄追逐其后,争民施夺,处士横议,以共和始者必以共产终,垂涕为人道之,而人以为迂阔,然今日诵其言,不禁悚然!
  民国十六年四月,方任北京清华大学教授,以感时丧乱,忽自沉于颐和园之昆明湖,于衣带中检得遗墨:“五十之年,只欠一死!……”海内识与不识,闻此噩耗,莫不惜其学,而悲其心。使不即死,则大造于文学者,未可限量也。
  《同光风云录》下篇
  论近世学人之敝
  (王国维)不徒精于礼制,凡声音训诂名物象数莫不研几穷微。尤善论证金石文字,其论近世学人之敝有三:损益前言以申己说,一也;字句偶符者引为确据,而不顾篇章,不计全书之通,二也;务矜创获,坚持孤证,古训晦滞,蔑能剖析,三也。必湔三陋,始可言考证。考证之学精,大则古义古制日以发明,次亦可以董理群书。於戏!可谓片言中窍者已。其所为文辞,从容雅朴,恶夫空言游说者之以古文自炫也。故一篇之成,必有实义名论贯注乎中。诗尤芟浮藻而成隐秀,兼众体,以为雅度遗篇炳然宜被家诵。唯厥躬行贞洁,践履竺实,更为予生平所未觏。平居讷讷,若不能言,而心所不以为是者,欲求其一领颔许可而不可得。闻人浮言饰说,虽未尝与诤辨,而翩然遂行,不欲自污其听也。其在哈同园,浙督军皖人某欲求一见,始终以巽语谢之,其介如此。尤严于取与,世之名士学者好以其重名猎人财货而实不为人治一事,君独深耻之。束修所入置书籍外,亦时以资恤故旧之困乏者,然不欲人知也。
  《碑传集补》卷53
  王国维之死
  王静庵国维,余少识于湖上,貌寝而口呐,了不异人。而与余意气颇相得,早订交。及召直南斋,即下榻余宅,一别近三十年矣。日夕晤谈,好问学而不乐及时事。冬入直,例用貂裘,余赠以旧制,必偿百金始服之,其迂而不苟皆类此。少喜作诗词,曾撰《曲话》,后专朴学,不复言旧调。偶有誉其通词曲者,辄拂然不悦。余尝强其题画,坚不允,而愿为跋散盘三千言,细书其右,真喜出望外矣。未几,改就清华讲席,逾年忽投水死,众皆惊叹。余有《王忠悫殉节记》略云:公殉节前三日,余访之校舍,公平居静默,是日忧愤异常时。谈次,偶及颐和园,谓今日干净士,惟此一湾水耳,盖死志已早决矣。殉节日,公晨起游园,步至鱼藻轩,临流默立,园丁见之不为意。忽闻落水声,争往援起,不及一二分,已气绝矣。轩前水才及腹,公跃下后,俯首就水始绝。故头足均没水中,而背衣犹未尽濡湿也。时家人尚未知,隔窗见公方伏案作书,邻右亦皆见之。及闻耗入觅,实无人,始悚然公之神灵不昧也。次日奉尸归,乃于里衣得遗嘱,末汪时日,实殉节前一夕,闻其夜熟眠如故,起居亦无异,何其从容耶!余后复为撰传,原拟补入文苑,及刻史稿乃改归忠义,盖出史馆公意云。
  《瓜圃述异》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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