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民俗大典67

作者:叶春声 字数:619 阅读:11 更新时间:2016/06/09

潮汕民俗大典67

三、佩戴及发饰
  1.首饰
  戴耳环首饰,是妇女服饰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潮汕女孩子按照传统在六七岁时就要穿耳朵。旧时穿耳朵的时候,先用手指在耳坠处揉捏片刻,直到耳坠发热变麻,即用炉里烧红的针穿刺。刺穿的耳孔用一段草茎或者茶梗插在中间,几天之后等耳孔结痂即可戴耳环。耳环有两种:一种是环式,一种是耳坠式。
  此外,妇女还喜欢戴金、银、玉手镯或戒指及脚镯等首饰。有的妇女终生佩戴玉手镯、银脚镯,这些首饰除了增添美观、显示身份外,还有消灾祛祸的目的。潮汕民间为使婴儿顺利长大而举行的一系列民俗活动中,就有让孩子佩戴耳环、脚镯等首饰。
  妇女还有一些其他的头饰,常见的有簪、钗、环、如意等。老年人戴的头饰还有龟棕匙、珠针、耳耙等。
  潮汕渔民过去出海捕鱼有左耳上戴金耳环的习俗。渔民出海捕捞,如逢风浪生命无保障,葬身鱼腹是常有的事,故有“今天我吃鱼,明天鱼吃我”的俗语。戴金耳环并不是为了装饰,而是为了在自己出海捕鱼的时候,万一遇上什么不测,无论尸体漂到哪里,被谁打捞到,别人都可以用这只金耳环去换取棺木或草席来将自己掩埋,免得落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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