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民俗大典116

作者:叶春声 字数:1239 阅读:6 更新时间:2016/06/09

潮汕民俗大典116

3.国舅府“黄门第”
  “黄门第”(又称“国舅府”)始建于明嘉靖六年(1527),是潮阳贵屿乡人陈北科的府宅。陈北科又名陈洸,曾任朝廷大理寺少卿,相传陈北科认正德皇帝的一位妃子为“义姐”,民间称他为国舅。陈北科晚年辞官归里,建“黄门第”。“黄门第”属砖木结构,建筑古朴大方,大门是两扇朱红楠木嵌铜钉大木门,是明代皇亲国戚才能使用的形制,室内雕龙画栋,富丽堂皇。
  传说陈北科在赴京赶考时,碰到前往京城认亲的国舅,二人成为好友,后真国舅途中病死,陈北科遂盗用其名进京认了皇亲,做起了假国舅。一次上朝时,天色突变,雷电交加,大雨倾盆而下,陈北科慌忙躲进案几下藏了起来,皇上惊问其故,陈答曰:臣乡中所住的屋舍,黄泥作墙,茅草盖顶,挡不住风雨侵袭,故风雨一来即习惯爬进桌子底下以防不测。皇上听后,心生怜悯,特恩准其回乡按皇家式样兴新中国成立舅府“黄门第”,并由朝廷负责建筑材料。“黄门第”建筑面积不大,仅有60多平方米。据说当年陈北科建府第时,因其政敌向皇帝谎奏“黄门第”已建成,朝廷遂停止拨款,故建筑只好草草完工。
  三、古村落和古堡寨
  围寨
  潮汕农村,多聚族而居,沿江沿海平原地带,经济比较发达,许多望族多聚居在这些地方。因此,城乡居民均有浓厚的氏族观念,体现在聚落建筑就是以姓氏宗祠为中心的围寨格局。《潮州府志》载:潮汕人“营宫室必先祠堂,明宗法,继绝嗣,崇配食,重祀田”。因此,大宗祠理所当然地成了围寨的中心,其他各种建筑须按次序环绕大宗祠而建,于是就形成了这样的格局:大宗祠的左右是小宗祠,然后是“火巷”和“厝包”(包屋),它们从三面护卫着大宗祠,外围是一座座重叠相连的“下山虎”式的三合院或“四点金”式的四合院,最后就是坚固围合的寨墙了。如果不专建寨墙,则最后那首尾相接、朝向中心的围屋就兼具寨墙的作用。这样,就形成一个内为府第、外有沟渠寨墙环绕的围寨,外部封闭而内部开放。整个村寨,都依其宗族观念、风水观念、生产生活、防御功能以及朴素的美学观念来营建,因而形成了潮汕村寨的大格局,更成为独特的风水人居理想环境。2007年6月,广东省文联、广东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在全国率先正式启动“广东省古村落”普查、认定工作,在首批认定的27个广东省古村落中,包括了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前美村和莲下镇程洋冈村、潮州市潮安县龙湖镇龙湖寨、揭阳普宁市洪阳镇德安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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