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那年:“80后的血色浪漫”64

作者:九夜茴 字数:3517 阅读:9 更新时间:2016/06/09

匆匆那年:“80后的血色浪漫”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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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要不是那天聊起喜欢这个话题,可能方茴和陈寻永远都不会再提到以前的事了。方茴说,现在想想有些事情还是不知道的好,可是所谓覆水难收,她也没办法告诉那时候的自己不要好奇去听,一切终归来不及。
  大家吃完饭,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方茴没骑车,她晚上去妈妈家住,陈寻送她回家。以前要是也有这样的时候,方茴可能随意让他们来载,乔燃和赵烨都行。但自从她和陈寻的事曝光之后,陈寻的自行车后座就成了她的专座。乔燃站在马路另一边跟他们挥手道别,槐树下三个身影,偏偏只有他显得有点孤单。
  初秋的北京是天气最好的时候,五四大街两旁的银杏树落下金黄的叶子,洋洋洒洒铺满了一地,方茴坐在陈寻身后,手扶着车架,两只腿交替晃悠着,像小女孩一样的调皮。
  “你看着吧,赵烨要对嘉茉下手了!”陈寻蹬着车,扭过半边脸说。
  “啊?不会吧?”方茴惊讶地说。
  “肯定的!他那点花花肠子,逃不过我的法眼!”
  “嗯,他看上去对嘉茉还真的挺认真的……”
  “切!他对谁不认真啊!什么小学的丽丽,初中的小嫔,到高中,就轮到嘉茉了。”
  “啊?这样啊,那也好,反正嘉茉也不会同意的。”方茴皱着眉说,“男生对第一个喜欢的人,是最看重的吧?算是初恋对不对?”
  “也许吧,可我觉得两个人彼此喜欢才算初恋吧,比如咱俩这样。第一个喜欢的人……不是一般都是单恋么?”
  “我也不知道……”
  “呵呵,是不是我不算你初恋啊,是李贺吧!”陈寻酸溜溜地说,他总觉得,不管是好还是不好,李贺这人给方茴留下的东西太深刻了,这么多年过去,做梦居然还会梦到他。
  “你……你胡说!”方茴有点生气了,“我和他从来就没……”
  “知道了知道了!”陈寻向后伸出胳膊拍了拍她说,“我逗你呢!”
  “那你呢!我是你初恋么?”方茴问,她有点紧张,手不自觉地抓紧了车架。
  “靠!当然了!要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狼狈啊!”陈寻大叫。
  “没有单恋过谁?”方茴放松下来,笑着逗趣地问。
  “没……”陈寻不假思索地说,却又突然停住,“有吧……”
  方茴的脚后跟猛地磕在了车后轱辘上,狠狠地疼了一下。
  “聊会儿天再回去吧。”陈寻停下来,转过身说。
  “好……”方茴恍惚地回答,她的心刚才停滞了一下,模模糊糊地搞不清楚陈寻刚才说的到底是没还是有。
  “我请你吃冰棍!我都骑出汗了!冰冰怎么样?你要橘子的还是荔枝的?”
  “橘子。”
  “好!等我啊!”陈寻把车停到路边,跑向了旁边的小卖部。
  陈寻买回了冰棍,两个人就坐在了旁边马路牙子上。方茴轻轻咬了一口,橘子味的冰块让她打了个哆嗦,她咳嗽了两声,装作不在意地问:“是有吧?”
  “啊?什么?”陈寻吸了一口快流下来的冰水,转过头说。
  “单恋的人……”方茴小声说,“是王曼曼?”
  “怎么可能是她!”陈寻使劲摆摆手说。
  “那是谁?”
  “其实那也算不上什么单恋……嗯……你认识的。”陈寻有些局促,低下头说,“吴婷婷。”
  “哦……”方茴尽量平淡地表现,她想起吴婷婷那漂亮的低领衣服,姣好成熟的模样,活泼开放的言语,心里突然有点难受。
  “你上回不是问我白锋是谁么?我干脆给你讲讲我们以前的事吧。”陈寻望着远处,已经沉浸在了过去的思绪里。
  “好吧。”方茴随着他的目光,也茫然地望向了另一边,她有种感觉,那里可能是她怎么也看不清的地方。
  当陈寻和唐海冰他们梳着板寸,穿着背心裤衩,吸着鼻涕,自称女神的圣斗士满胡同乱跑时,吴婷婷还是个天真漂亮人见人爱的小丫头片子。那时候她根本不会骂人,更不会抽烟,也绝对没穿过暴露的衣服。她总是一身干净的小花裙子,梳着两个小辫,一颠一颠地跟在他们后面,奶声奶气地说:“等等我,等等我。”这种时候唐海冰通常不会理会吴婷婷的呼喊,继续向前冲杀,而陈寻总会停下来,回过头喊:“快点啊!”如果她实在慢了,陈寻就干脆拉着她一起跑。
  不过陈寻和吴婷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浪漫的青梅竹马。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北京这地界儿上,这些孩子还根本不知道浪漫俩字怎么写。他们会分抢金鸡片和虾条,吵得不可开交;会因为玩“三个字”时拍打得使劲了,去告诉彼此家长;同时也会开开心心地掰开大大泡泡糖或双棒冰棍,一人一半;会偷偷买五毛钱一碗的豆腐脑,头碰头凑在一起大口地吃。这样的生活酝酿不出什么激烈的情感,只有站在对方院门口大声呼喊名字时所带来的欢愉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淡淡喜欢。
  白锋和他们不一样,他比这些孩子大两三岁,不管是上学、懂事、还是闯祸,都比他们先行一步。他家里情况并不好,父亲因为盗窃被判刑,母亲是同一个监狱的女犯,两人不知道怎么着出来之后就结婚生孩子了,接着又不知道怎么着就互相看不顺眼不过了。最后他们谁也不要这个孩子,把他扔在了他爷爷家。白锋他爷爷收养了他,那老头已经什么都看开了,眼珠子都指望不上,还能指望眼眶子?不过多副碗筷,白锋就权当是小猫小狗养大的。
  好在这些都没影响白锋快乐成长,至少最先开始没影响,他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身高个头充当起了这一片的孩子王。他玩砍包时总能抓住包,多挣几条命,玩踢锅时攻守俱佳,捉虫子也最灵巧,放在玻璃罐里的蛐蛐永远叫得最响,打架更是几条胡同里的NO1。所以大家都爱跟他一头和他一起玩,傍晚吃完饭就像聚会一样纷纷跑到白锋那里去,在他们的胡同里,总能听见孩子们稚嫩的呼喊声:“走!找白锋去!”
  在那时,陈寻、唐海冰和孙涛是白锋的忠实拥趸,而杨晴和吴婷婷则是白锋的忠实崇拜者。小孩子不懂得怎么表现爱慕,男孩通常用追跑打闹来引起女生的注意,而每次陈寻“欺负”了吴婷婷之后,她都会扁着小嘴一脸委屈地说:“我告白锋去!”然后一颠一颠地跑走。留在原地的小小陈寻,也会因此而感到一丝丝的难过。就这样,三个人之间构成了无比单纯的三角关系。
  可惜好景不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大人们渐渐地介入其中。找白锋玩的人越来越少了,原因很简单,就是家长不让,怕跟着犯人的孩子学坏了。其实白锋他爸不见得有多大道行,但是经过人们口口相传,这事就深了。张家二大妈经常跟她孙子说:“白锋他爸杀过好几个人!现在凶刀还在他们家床铺下头压着呢!跟白锋玩,万一他看你不顺眼了,就得给你三刀六洞!”小口儿王叔叔吓唬他儿子:“白锋家是祖传的杀人病,发起疯来你爸爸我都制不住他!以后不许跟他玩,听见没有!”相比较起来陈寻他妈还比较科学客观,她只是淡淡地说:“别去白锋那院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些事白锋心里明镜似的,他也不怒不怨,干脆和学校的同学鬼混起来,不在胡同露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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