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户八百八町:江户风俗和民俗20

作者:[日]石川英辅 字数:1263 阅读:5 更新时间:2016/06/09

大江户八百八町:江户风俗和民俗20

何谓大木户、町木户、木户番与自身番
  兼有便利店功能的町木户
  大木户原本作为检察人马货物证件及票据的场所,设置在以江户为起点的各个街道入口处。随着出入江户的客流与物流量的增大,以及前来迎送人数的增加,茶馆等小店铺也越来越多。就目前所知道的江户时代的大木户有高轮(港区高轮二丁目)和四谷(新宿区四谷四丁目)两处。而四谷大木户于宽政四年(1792年)被废止。
  这两处大木户的木户(木门)屡经大火,现在能看到的只有残留下来的围墙。而把江户的干线道路按街道隔开的町木户,实际上却没有门。
  町木户的值班人,也被称为“番太郎”,负责各街道及木户的管理。值班人大多为廉价的老者,通常都是携妻同居。但因薪金微薄,难以维持生计,平日里他们就在木户旁值班的番屋里做些卖草屐、草鞋、笤帚、擤鼻涕纸等日用小商品和零食的小生意;到了夏季和冬季,还会卖金鱼和烤红薯。所以,值班室又被称做“商番屋”,成为邻近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与町木户相比,长屋的木户则被称为里木户。就如同今日公寓楼的入口处一样,由作为长屋管理员的大家(家守、家主)进行管理。据说有些长屋的居民还轮流关闭大门。到了晚上十点左右大门就被关上了。
  ◇大家(家守、家主)自身轮流执勤的自身番
  所谓自身番,是集现在的派出所和消防队机能于一身的设施。因其早期是由各地主自身来执勤的,故得此名。后虽由下属的大家(家守、家主)接替其职,机能仍旧保留下来。而当大家(家守、家主)因公务繁忙不能执勤时,就雇用被称为“书役”的文职人员来代其执行。
  元禄十一年(1698年),幕府规定“自身番所入夜亦不得闭户障子(日式木拉门)”。从中可以看出自身番此时已被编入奉行支配下的町制度中。幕府末年的嘉永三年(1850年),江户城区中共有九百九十四所自身番,但其始终是由当地居民出资维持的民间设施,而非幕府的公共设施。
  在《守贞谩稿》中对其作了如下说明:“谓自身番者,以町内家主轮流执勤而维之。有事之时聚于此以商之;为下吏所擒之罪人牵于此以讯之。皆乃町用之公共场所。”也就是说,此处由大家(家守、家主)轮流执勤,有时用作町内的会议、宴会所,有时又用作犯人的拘留、审讯所。
  作为具有派出所和消防队双重机能的番所内,除了放置有捉拿犯人用的突棒、刺叉等捕具外,还有队旗、消防钩和手压消防水泵等消防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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